第A07版:法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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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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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广森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一审宣判

□据新华社报道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对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东枣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周广森等15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无期徒刑至2年不等的刑罚,并判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至罚金8万元的财产刑等。周广森等15人服判不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二中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0年间,被告人周广森先后纠集、指使周广柱等人,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诈骗等50余起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周广森为组织者、领导者,以周广柱、王云峰、赵言、甘建民等10人为积极参加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结构较为稳定、分工明确的犯罪组织,并攫取非法利益,聚敛巨额财富。

北京二中院认为,被告人周广森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5项罪名,被告人周广柱等14人均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且均应数罪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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