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法治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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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2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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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多次从8楼扔酒瓶,砸坏两辆车

男子因高空抛物获刑

□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王晓阳

本报讯  酒后为“图省事”,居住在8楼的男子多次将酒瓶从窗户扔下,砸坏小区两辆车……最终,男子因犯高空抛物罪获刑。

2021年12月29日中午,陈先生发现自己停在虹口某小区靠近某栋居民楼停车位的车子前挡风玻璃被砸碎,而引擎盖和前挡风玻璃间的缝隙处散落着数枚深蓝色玻璃酒瓶碎片。几天后,2022年1月8日早上,沈女士也发现自己停在同一车位的车子天窗被砸碎,车顶同样有一些深蓝色酒瓶碎片……显然,酒瓶是被人从楼上扔下来的。

陈先生和沈女士先后报警,警方发现两次被抛的酒瓶相同。然而查看小区监控却发现,该栋楼正面处于监控盲区,只能从侧面看到,12月28日、1月7日晚上几乎同一时间段酒瓶从楼上掉落下来砸到车辆,却无法看到究竟是哪户人家扔的玻璃瓶。

民警将切入点关注到抛的“物”上,两次抛物均是洋河系某蓝色白酒瓶。经摸排小区周边商店,发现小区门口一家便利店曾有一人多次购买该白酒。1月10日,此人再次来到便利店购买该白酒,得知消息后,民警迅速调出监控,锁定嫌疑人身份,正是居住在该小区涉事楼栋8楼的居民张某。而就在两天前,面对民警的上门询问,张某却一口否认自己向楼下扔过东西。

民警再次敲开张某的房门,张某却并不承认是自己购买的白酒,并称自己“滴酒不沾”。民警向张某出示了监控视频,并在张某家中搜出其当天购买的和砸坏车辆同款的白酒,张某才终于承认所有酒瓶均是自己所抛。

张某到案后交代,12月28日晚上、1月7日晚上,正是他抛下的白酒瓶,导致陈先生和沈女士的车辆受损。同时他又交代,从2021年开始,因为父亲去世压力比较大,他养成了睡前喝酒的习惯,而喝完酒就会因懒得下楼扔垃圾而将酒瓶“顺手”从窗户扔到楼底下,甚至自己也不记得已经扔过几次酒瓶。经查,张某高空抛酒瓶砸坏两辆车辆,分别造成物损6473元和3267元。

审理本案后,虹口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张某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之规定,应当以高空抛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考虑到张某已进行民事赔偿,法院审理后以高空抛物罪判处张某拘役5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审理案件中检察官发现,张某所在小区居委曾因屡次发现有人高空抛物而在小区内张贴警示,而张某看到后依然置若罔闻,还觉得此事“和自己无关”,法律意识极其淡薄。而经过释法说理,张某最终意识到高空抛物的危害性,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陈先生、沈女士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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