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读者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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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2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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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用铁腕治理“过度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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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恩奎

日常生活中,商品过度包装现象屡见不鲜,由此催生的价格虚高、资源浪费等问题也屡禁难止。今年6月,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戚墅堰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当地一家超市销售的一款碧螺春茶叶,包装盒体积巨大,而里面的茶筒却明显过小。“当场称重发现,250g的茶叶,包装竟达1000g,经检测礼盒的包装空隙率不合格。”(9月23日《新华日报》)

长期以来,过度包装屡禁不止,广大消费深受其害,切身利益受到损害。一些商家的包装“用力过猛”,重“颜值”轻“品质”的过度包装现象屡禁不止,不可避免地造成资源浪费,有悖绿色发展理念,相关部门应完善法律法规,倡导绿色消费新风尚。近年来国家标准委陆续制定出台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绿色包装评价方法与准则》等10余项国家标准。然而,过度包装却屡禁不止,成为“打不死的小强”。消费者广为诟病。

“过度包装”给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极大危害是有目共睹的:浪费资源,加剧了资源能源供需矛盾;污染环境,危害人类健康;增加产品成本,损害消费者利益;助长奢侈浪费,影响社会风气……所以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消费者协会等五协会联合曾经发出倡议,倡导商品生产企业创新包装理念,对商品包装进行简化、“瘦身”,不生产销售过度包装商品;倡导广大消费者不购买过度包装商品,做到理性消费、绿色消费。

商品过度包装不仅浪费资源,也使商品价格虚高,侵害了广大消费者利益。可是消费者却往往投诉无门。由于我国对于商品包装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根据国家标准委制定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对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包装的“过度”做出了强制性规定,包装层数3层以下、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60%、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总和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但是对于商品包装没有统一规范管理相关法律规定,这就给不法商家有了有机可乘。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和《强制回收的包装物目录》都做出明确规定,但是由于人们的消费观念、消费模式、攀比心理、从众心理的面子观让商品过度包装仍有市场。建议制定全国统一的绿色包装标准,同时,监管部门要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治理商品过度包装,需要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商家及广大消费者多方协力。既要尽快出台遏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法律法规,还要正确引导消费者牢固树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消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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