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法治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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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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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情侣票 女子携女友入园被阻

女子状告长隆野生动物世界被驳回

□法治报记者  陈颖婷

“购买了双人票,为什么我们两个人不能入园?”林小姐和女性朋友持票来到长隆野生动物世界(简称:长隆公司)时,却被告知此为“情侣票”,必须一男一女才能入园。为此,林小姐将长隆公司以及购票平台告上了法院,近日长宁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

买了“双人票”却被拒入园

林小姐说,2021年5月20日,她通过某购票平台APP订购了长隆公司名为“长隆野生动物世界一日门票双人票(【5月特惠】情侣票),第二天,林小姐携其女友前往广州长隆野生动物园入园时,被园区工作人员拦下,以“情侣票仅限一男一女使用”为由拒绝林小姐及其女友入园,并告知如须入园须补差价90元,将情侣票更换为两张成人票。随后,林小姐与被告长隆公司的相关部门进行了多次交涉,但无果。

林小姐认为,她与长隆公司以及购票平台建立了服务合同关系,在她按约支付服务价款后,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绝向其提供服务,违反了合同约定,给其造成了经济损失,长隆公司的该项规定排除了她的重大权利,该条款应为无效。故林小姐诉至法院请求确认涉案合同中“费用说明”里限定使用该情侣票的消费者为“一名男士和一名女士”的条款无效,同时两被告支付林小姐损失190.48元。

情侣票区别于其他票种

对此长隆公司解释道,首先,涉案票种是长隆公司推出的优惠票,区别于其他票种,在购票平台销售该优惠票时,购票须知页面中已明确显示该票种为“一名男士和一名女士”使用,以区别于其他票种,该设定说明清晰显著,该票种为优惠票,设定使用范围是为针对特定人群使用,该票种的推出属于长隆公司在合法经营范围内享有自主经营管理权的事项,且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其次,林小姐购票时未阅读购票须知,在购票后由于不符合票种的使用设定而未能入园,是由于林小姐自身过错导致。长隆公司并无过错,且已经为林小姐全额退票退款,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最后,长隆公司不是购票平台的经营者,公司无法对内容进行调整或更改,即便林小姐认为购票预订页面提示不显著,亦与长隆公司无关。

而购票平台则认为其在产品页面中已做充分的信息披露。林小姐预订产品的使用规则由长隆公司制定发布,购票平台仅做展示,未作额外编辑加工。票种使用范围的展示内容是依据长隆公司发出的《关于长隆野生动物世界520情侣票政策的致函》中的内容,该函件中在产品政策载明的使用范围为“……情侣票:包含1名男士和1名女士全票,凭购票时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验证,二人同时入园一次。该门票仅限再携带一名身高未达到1.0米的免票儿童入园(另有说明的特殊票种除外)”。购票平台在运营的网站上对此予以披露且内容一致。故购票平台在林小姐预订过程中不存在过错。

设定适用范围无不妥

法院审理后认为,林小姐在购票时,涉案票种在“费用说明”一栏内明确载明:“广州长隆野生动物世界(一名男士和一名女士)情侣票全票一张”。从该约定中可以看出,长隆公司已表明了该票种的适用范围,即“一名男士和一名女士”,从查明的事实来看,涉案票种系长隆公司推出的特定优惠票种,区别于其他普通票种,鉴于该票种的性质,长隆公司设定一定的适用范围并无不妥,长隆公司提出是其企业自主经营范围,且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的辩称,具有合理性,林小姐虽诉称该约定应为无效,但并未能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故对林小姐要求确认该条款无效并要求两被告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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