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胡曙光 本报讯 小丽想购买一款厨房拉篮,商家为了吸引顾客,在商品首页标注8点开抢,前20名购买者半价优惠。抢购当天,小丽3秒内抢到了商品,但中奖名单却没有她的名字,小丽怀疑中奖名单造假,协商不成后诉至法院。近日,青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小丽想网购一件厨房拉篮,正巧建达公司经营的网店首页宣传“前20名半价”活动。小丽立刻与商家客服联系,确认店铺活动是否真实有效。客服给予肯定答复,并告知只要下单时间和付款时间均在当晚8点后,即可参与活动。 当晚,小丽手不离“机”。8点刚到,她拼尽手速,即时下单并支付了价款约1400元的厨房拉篮。但两天后,店铺公布的前20名半价客户名单中并无小丽。失望之余,小丽冷静分析了名单详情,发现按照时间推算,自己肯定入围前20名,商家存在名单造假的嫌疑。小丽要求商家兑现半价承诺遭拒后,诉至法院。 小丽认为,自己在与商家交涉过程中,商家承认中奖名单中的购买者实际是提前提交了订单,晚上8点准时支付的,所以付款时间才会如此快。小丽了解到所谓的中奖名单中的购买者也未享受到半价优惠,自己严格按照活动要求执行,且在3秒内完成下单和支付,符合前20名购买者的入围条件。沟通后,商家只肯按照原价发货,或者是申请原价退款处理。商家构成欺诈,理应主张退还一半价款并以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赔偿损失。 承办法官与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系,获取商家负责人电话,向商家耐心释法说理,告知法律风险。商家负责人最终承认了自身错误,确认公布的中奖名单确实有误,按照活动规则小丽确实中奖了,应该享受半价优惠。商家立即将商品发货,并退还小丽一半价款。而小丽也表示谅解,愿意接受商家的半价退款,不再追究其余责任,向法院申请撤诉。 (文中所涉人物名称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