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周末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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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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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员工”能买大量折扣苹果手机?

一女子编造谎言骗取亲友400余万元获刑11年3个月

均为资料图片

□法治报通讯员  蒋芸芬  法治报记者  徐荔

自称在华为公司上班的她,能用员工折扣买到华为手机似乎可以理解,但为什么还能大量购买有折扣的苹果手机呢?苏某对此的回答是:“因为我的经理认识苹果公司的经理,我们各自都能以员工价大量购买手机,此后双方可以资源置换。”但真实的答案却再简单不过:“因为她是个骗子。”

在自行车车友会的活动中、在出国旅游的旅行团里、在美发店做头发时,苏某都会和刚刚认识的朋友自称是在华为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上班。“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总会这么说,我好像已经习惯了……”谎话说多了,也许自己也就信了,从2018年起,长期失业的苏某便以“在华为公司上班”的身份,骗取了至少12名朋友400余万元的钱款。

近日,经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公诉,法院以犯合同诈骗罪判处苏某有期徒刑11年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内部员工有福利  可7折买最新款手机?

王女士是苏某在某自行车车友会认识的朋友。2018年底,王女士在朋友圈看到苏某说可以以官网7折的价钱买到便宜的手机,便私信询问。苏某告知王女士因为是用内部员工的名额购买,所以可能需要等两个月才发货,买到的手机还没有发票。

不仅实惠的价格令王女士心动,这些拖延和没有保障的告知更是成了苏某真是从内部购买的佐证,王女士立刻订购了一台。等如期收到手机后,王女士又为身边朋友订购了几台,均收到了货,从此两人成为了朋友,王女士也对苏某的身份和能力深信不疑。

2021年底,在一次聚餐时,王女士表达了自己想换苹果手机的意愿,苏某称自己可以通过“资源置换”的方式以7折的优惠帮她订购到最新款苹果手机。2022年1月,再一次成功收到货后,王女士陆续帮自己的亲朋好友们订购了45部各种型号的苹果手机,价格均为官网价格的7折。

一个月后,这45部手机一直没有发货,因此,苏某提出要给王女士一些补偿,可以以官网5折的价钱订购苹果手机。王女士闻言又在苏某处订了11部苹果最新款手机,而这11部则很快就到货了。虽然有所怀疑,但又确实能收到其中部分商品,因此王女士还是选择了相信苏某,并陆续追加了平板电脑、手表、笔记本电脑等产品。这一次,苏某却始终以疫情无法发货等为由拖延。截至案发,王女士共向苏某转账56万元,却仅收到十余部手机。

朱女士和王女士的经历相似。2020年1月,朱女士在去国外旅游时认识了苏某,同样是以便宜的价格购买到了几部手机,便对对方深信不疑,随后于2022年初发动身边人向苏某订购了70余部打7折的苹果手机和少量苹果电脑、平板电脑。2022年6月,前面的70余部手机还因为“疫情封控”没能发出来,苏某又提出可以预定尚未发售的苹果14手机,一部7折,十部以上6.5折,朱女士便又追加了48部。

过程中,由于朱女士催得比较紧,苏某就拉出了自己部门的领导“赵经理”做挡箭牌。她给赵经理、朱女士和自己拉了个群,在群里,苏某还多次帮朱女士催自家领导“赶紧发货”。但那边的赵经理却总以“领导不在无法签字”“刚复工工作比较乱”“部分机型无货需要退换”“送货途中被拦截”“送货的司机病了”等理由搪塞。截至案发,朱女士共向苏某转账58万元,同样仅陆续收到手机十余部。

“小员工”成供货商  大量手机为何“已发未到”?

于先生在松江区经营一家手机店。2019年的一天,认识十年的朋友苏某问他是否需要低价的华为手机。从此,于先生与苏某约定以后可以从苏某处进货。两人说好,于先生先将一整年的手机定金转给苏某,一般每部手机交1000元定金,此后苏某会按月配送手机,收到手机后再支付剩余的尾款。由于相识多年,最早几个月又都如数收到了手机,因此,于先生有时也会直接支付全款,而且,订购数量也从最初的几部、十几部,增加到了上百部、上千部。

2020年7月,于先生向苏某支付了120余万元,用于购买下半年的华为手机。可是,从该月起,于先生就没有再收到过手机。于先生向苏某询问,苏某解释说是因为芯片资源紧张、产能不够,但苏某承诺,一定会于2021年将手机全部发出。出于相识多年又长期合作的信任,于先生又于2020年10月至12月,分几笔将一整年2300多台华为手机的约230万元定金全部转给了苏某,但直至案发,于先生也只收到了其中的数十台。

对于一个“小员工”为什么能从内部买到这么多手机,于先生也不是没有起过疑心。但苏某解释说,他们内部购买价格是5.5折,她除了会将自己的份额全部买下,还会花钱收购部门同事的份额再转卖,赚取差价。这一说辞短暂获得了于先生的信任,直至2021年10月,投入百万元货款却迟迟拿不到货的于先生心急如焚,对苏某提起了民事诉讼,法院判决苏某限期退还货款,但苏某只陆续退还了其中一小部分。

在等候苏某还款期间,于先生也曾被苏某拉入一个有“赵经理”的群。办案过程中,检察官翻阅该群的聊天记录发现,赵经理曾在群内发过一份“华为手机合作协议”,下方有赵经理的签字,以及一张“手机清单”,下方有发货部门“李经理”的签字,苏某则曾在群内发过“货物已装箱”“货物已发出”等消息,但实际上,于先生并未收到货物。2022年7月,于先生意识到自己是被骗了,因而选择了报案。

在南京开手机店的梁先生也遇到了一样的骗局。梁先生的妻子是一名导游,曾带苏某的团出境旅游。回国后,得知苏某有该资源的梁先生与苏某达成了合作共识,并先后支付约37万元,向她订购了26部苹果手机和50部华为手机。

“她说她有货,但又一直不给我发货,我要求退钱,她也同意,但又一直不给我退,急死我了!”梁先生说,苏某先后以“疫情无法发货”“钱存成了定期取不出来”“需要到银行柜台去办理转账,但排队人太多”“自己出了车祸”等为名拖延发货及退款时间。无奈之下,梁先生也选择了报案。

做的是原价购买、打折出售的“亏本生意”

很快,苏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她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原来,苏某曾于十年前在华为旗下子公司上过一年班,但如今和华为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已待业在家多年。交易中频繁出现的“赵经理”,实则只是她工作时听说过的一个人名,她借用对方名字打造人力资源部经理的人设。经核实,“赵经理”从事的岗位、职务都和苏某说的不相符,对方也与她素不相识。赵经理的微信号也是她自己注册的小号。至于“李经理”,则纯粹是苏某杜撰出的人物。

人物都是虚构,苏某在群聊中向客户发送的具有二人签名的“合作协议”“手机清单”等也都是由她伪造。

那么,早已不是华为员工的她又是如何为被害人提供货源的呢?据苏某交代,为了能获得被害人的信任,她找了多家手机店,以企业订购的名义购买了大量手机。原本以为企业订购能有优惠,但实际上大多数为原价购入。而且,由于有些手机是最新款,比较紧俏,甚至还是溢价购入。

原价乃至溢价购买,再以7折乃至更低的折扣出售,这样明摆着的亏本买卖,即便苏某将客户转来的钱款全部用于购买手机,也必然要面对入不敷出的处境,不是长久的经营之计。而根据苏某的银行流水来看,她不仅没用这些钱去买手机,还将大部分定金和货款用于购买豪车、奢侈品、美容、旅游等消费,只在被客户催得急时,才买一两台手机寄过去稳住客户。

“我从来不做记录,反正客户会记着的,我如果欠他们货,他们会催我的”。审查逮捕阶段,检察官在讯问时得知,苏某本人都已记不清自己用这种方法骗了多少人,对于自己收费、是否发货等情况也没有做任何形式的记录。甚至可能还存在着许多被害人不知情,吃了“哑巴亏”。因此,承办检察官建议公安机关在批准逮捕后进一步补充侦查相关证据,明确被害人数量及金额。最终,结合聊天记录、银行流水及嫌疑人的供述等证据,确定被害人12名,涉案金额共计400余万元。

检察官介绍,本案中,苏某与被害人口头约定的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苏某的行为属于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部分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可以认定为是在经营领域中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诈骗行为。经审查,在案证据能够证实,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2022年12月15日,松江区检察院依法对苏某提起公诉。2023年2月2日,经审理,苏某最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检察官提醒广大消费者,不少关于手机的诈骗、合同诈骗案等都发生在朋友圈的“小广告”里,甚至很多是熟人作案。因此,在日常需要购买手机等电子产品时,建议从正规渠道购买并开具发票,便于未来依法维权,切忌图一时小利,上了不法分子的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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