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为逃债务自制公章 伪造国家机关印章获刑

2018年01月10日 B01 :法苑周刊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上海法治报 2018年01月10日

  欠钱不还、逃避债务,民事纠纷也会变成刑事案件。近日,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案件。

  现年65岁的舒某,2008年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同村的魏某借了7万元,到了约定还款的时间,舒某便以各种理由拖欠不还。2016年7月魏某将舒某诉至青田法院,要求偿还本金及利息。判决后,舒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魏某申请强制执行,并向执行人员提供舒某名下在农村有一处房产,舒某声称该房产产权是两个儿子的。执行干警觉得该案蹊跷,要求舒某对该房产产权进行核实。2017年3月,舒某想办法拿了一份房子的违建登记表,但登记表上没有政府公章,舒某就决定自己做一个“公章”。4月3日,舒某在家里用一支红色圆珠笔将别的文件上的公章盖印临摹到了一张白纸上,然后把自己画好的公章用彩印复印到了房屋违建登记表上。

  4月6日,舒某便拿着登记表来到了青田法院执行局,承办人员认为公章有问题,在调取了相关文件并与相关政府核实后证明,舒某所盖的公章果然是假的。

  青田法院经审理认为,舒某的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