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停车开门未注意 撞上电动车承担全责

2018年01月10日 B01 :法苑周刊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上海法治报 2018年01月10日

  停车开门,一个看似简单的动作,如果在不注意后方来车的情况下,很有可能带来严重的后果。近日,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因被告停车开门未注意酿成交通事故,判决被告负全部赔偿责任。

  2016年10月23日上午,被告梁某驾驶小轿车,在某银行门口处由东向西停车开车门时,与同后方原告王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刮撞,致使原告受伤,其电动自行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发后,经舒城县交警大队认定,被告梁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王某无责任。原告受伤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手术治疗。其间,花去医疗费用25653.2元。由于本次事故,导致原告受伤严重,但被告对原告的损害仅仅支付4000元治疗费,对原告的其他损害没有任何表示。故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等共计51697.6元。

  被告梁某认为原告自身也有过错,应承担一定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本次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清楚,交警部门已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梁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原告王某无责任。另,法院在审理时查明,此起交通事故发生在被告梁某车辆保险期限超过两天后,被告并未续保。遂依法判决被告梁某赔付原告王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45446.96元。  徐荔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