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浦东新区大力推进居村法律服务 记者 陈颖婷 摄

普陀区居村法律顾问在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法律顾问春风化雨解居民烦忧
□法治报记者 陈颖婷
结束了上午的庭审,上海康明律师事务所的吴新慧律师就直奔长宁区虹桥街道下辖的两个居委会。作为一名居村法律顾问,这天下午是她雷打不动接待社区居民、受理居委会法律事务的时间。
在上海,像吴新慧这样的担任居村法律顾问的律师有2177名,覆盖了全市5839个居村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法律服务送到百姓家门口,让法律顾问成为百姓身边的“智囊”“参谋”,是上海市司法局近来所做的一大民生实事。
重病夫妇了却
“监护后事”
“如果不是吴律师,我真是寝食难安,就怕我们一旦不在了,孩子能不能得到妥善的照顾。”年近不惑的罗丽(化名)回忆起过去的几个月,那种彷徨和无助依旧记忆犹新。
一年前,她的丈夫查出了癌症晚期,正当她为丈夫的病四处奔走时,她也累得倒下了。俗话说,屋漏偏逢连夜雨,不久罗丽自己也查出了癌症,与丈夫一样,她也属于癌症晚期。这个曾经幸福美满的三口之家,突然间两个人的生命就进入了倒计时,这让罗丽一家猝不及防。经历了痛哭恐惧之后,罗丽与丈夫陷入了深深的焦虑与担忧。“说实话我们现在对疾病已经坦然了,但就是放心不下孩子,觉得对不起他。”罗丽的儿子小政刚满7岁,每当看到懵懂的儿子,想到自己与丈夫时日无多,无法陪伴孩子长大,她就泪如雨下。
于是,罗丽来到居委会,向法律顾问吴新慧道出了心中的忧愁,寻求解决的方法:“如果我和丈夫都走了,孩子成了孤儿,是不是就要送到福利院?或者一定要由法院来指定监护人?万一监护人不尽责怎么办?”看到这个为孩子将来满脸担忧的母亲,吴新慧先安抚了她的情绪,接着又说出了法律上的专业建议。
“现在 《民法总则》 已经通过并实施了,其中第三十条规定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吴新慧进一步解释说,“遗嘱指定”监护人是 《民法总则》 的一大创新。即父母在身患疾病时,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的形式,安排好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后事,以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吴新慧建议罗丽夫妇为孩子妥善挑选一名监护人,以遗嘱的形式确定监护人。听到能够自己来挑选孩子未来的监护人,这个不幸的母亲终于露出了患病几个月来第一个真心的微笑……
居委会是最基层的群众组织,随着 《上海居委会工作条例》 的颁布,居委会的职责定位更加明晰,“万能章”不再乱敲。作为居委会的法律顾问,吴新慧的职责是要帮助居委会在工作时有法可依,工作更有效率。比如,居委会在对精神疾病患者行使指定监护人的职责时,应当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出具被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报告,而不能仅凭医院的精神疾病诊断结果。“多一步这样的程序将更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吴新慧说。
法律顾问出面平息“防盗门”纠纷
西郊虹韵城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虽然只管辖两个小区,但却常常苦不堪言。所属的景平苑小区和景雅苑小区,两个小区的居民结构都比较复杂,他们从老上海市中心搬到比较偏僻的郊区,心里还存有一股怨气。同时,小区的设施设备配套等还有缺失,生活不是很方便。居民在小区里遇有的一丁点小事都可能成为一个爆发点而引发纠纷。居民盯着居委会要解决他们的诉求,无论诉求是否合理,一定要按照他们的意愿去解决,达不到他们个人意愿的就大吵大闹。整个小区的规则意识、法治意识薄弱,社区的长效治理体系难以推进。一系列的社区矛盾,考验着居委会的处置能力。
由于历史原因,小区里原先没有安装智能化的门禁设施,治安状况较差,偷盗案件较多。小区居民在当时的那种情况下,私装了很多违建防盗门,按规定应拆除。
经过排摸,两个小区共有86扇违建防盗门,要知道,这些防盗门都是居民自己花钱买来的,而拆除防盗门又是完全没有补贴的。这样一个“拆门”信息在小区里面一经宣传,引起强烈的反弹,就连业委会也表示反对。
面对这样的状况,居委班子连夜开会,请来了法律顾问——来自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的史航律师。史律师到场后,翻出物业条例、住宅管理条例等,开始细致的梳理法律依据,然后形成书面报告。随后,居委召集“三长”、业委会、物业公司还有社区骨干等,连夜开会。
会上,史律师从法律的角度解读了私建防盗门的违法性,又从消防安全的角度分析了私装防盗门的安全隐患。经过一个晚上的解读、消化和酝酿,与会人员的思想开始达成共识。居民高阿姨说:“书记,我们听了史律师的那个分析,觉得非常有道理,我们不能为了自己一家的安全,妨碍小区大家的安全。”
五天的自拆期过后,小区物业经理重新统计发现,有58扇防盗门已自拆完毕,而且居民主动把自拆的防盗门送到废品收购站,说明没有反弹回潮的可能。
专业律师走进社区,社区治理才逐步走上法治化的轨道。
现在,小区居民都在说,“我们家门口的律师,就是我们自己的律师,他们能够很接地气、真真切切地帮我们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而对于居委会来说,“法律顾问”更是法治导航人,大到涉及公共事务的事项决定,小到楼道整治方案的公示,都有“法律顾问”坐镇把关。
居民离不开的
“法律夜门诊”
甘泉路街道是个典型的老式居民区,常住人口11.2万,也是上海市较早建成的工人新村。这些年来,许多老小区出现公共设施老化、维修资金告急等问题,物业矛盾重重。同时,小区居民邻里矛盾、婚姻财产纠纷、经济合同纠纷等也频频发生。
而且,很多老小区在法律援助方面是空白。一位居民区老书记感慨道:“小区事务牵涉越来越多的法律问题,家门口化解不力就会导致矛盾激化,社会影响很不好,可我们毕竟不是专业的法律工作者。”
早在2005年,甘泉司法所就在居民区开设“法律夜门诊”,邀请居住在本社区具有法律素养的专业人士组成志愿者队伍,在居委会“坐诊”,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夜门诊”从一开始的不定期,到有固定门诊日,每个门诊日,关门时间总是一延再延。
居民对“夜门诊”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参加“义务出诊”的上海申蕴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涛说:“律师作为第三方力量,立场中立,居民对其信任度高,在平息和化解纠纷方面作用显著。”
“法律夜门诊”的设立,让甘泉路街道尝到了甜头,街道司法所进一步尝试探索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逐步建立居委法律顾问制度,率先选择各类矛盾较为突出、法律需求比较大的汪家井、东泉苑、黄陵、双山4家居委进行试点。与司法所结对的律师事务所,向每一个居委派出一名责任律师和一名助理,每周两次在居委会开设咨询、调处工作,配合居委会对居民进行解释、疏导,厘清正当诉求,找准适当渠道。
而在曹杨新村,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到居民区“坐诊”一天,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居委会处理日常法律事务,让社区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此外,每个工作日安排顾问律师在司法所服务窗口轮班坐诊,调处区域日常矛盾纠纷。
曹杨新村司法所还在居民区设置法律顾问公示牌和服务律师值班时间台卡,公开法律顾问的个人信息、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居民有法律服务需求即可随时联系,实现即时咨询、即时解答,提升居(村)委法律顾问服务便捷性。
与此同时,曹杨新村司法所还开辟了绿色通道,为行动不便或存在其他特殊困难的居民提供上门服务,更好满足居民的法律需求。去年年底,家住金杨园的徐老太致电居委会寻求法律答疑,电话中老人表示她腿脚不便,出行困难,希望得到法律顾问的帮助。得知这一情况后,居委会联络员立即与服务律师取得联系,由居委会联络员陪同服务律师一起上门,解答了徐老太的法律问题。
据了解,早在2006年,本市各区县便开展了司法所与律师事务所结对、居村委与律师结对的“双结对”活动。在“双结对”工作的基础上,2015年以来,按照市委“1+6”文件要求,居村法律顾问试点工作启动。目前,上海已经摸索出一套规范化的法律顾问管理体系,全市居村法律顾问数量共计2177名,实现了全市5839个居村委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