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

父亲遗留债务,应该如何承担

2018年04月02日 B02/B03 :我要找律师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上海法治报 2018年04月02日

  我父亲日前刚过世,债主就找上门来,说父亲以前欠了他们8万元(有欠条)一直未还。由于我们是按照父亲的遗嘱继承财产的,哥哥和姐姐都说他们继承的财产少,应该由继承财产最多的我来替父亲还钱。但我认为,不管继承财产多少,既然他们也拿到钱了就应该一起还,顶多我多还一点。

  请问律师,这笔钱是不是应该所有三个继承人共同还?

  ——朱先生

  上海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 《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因此,在遗产继承发生之前应当首先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现在由于债权人的主张是在遗产继承发生之后,因此,各继承人应该按继承的比例共同清偿该笔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