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作中受伤,可是公司不承认我是正式员工,因此不肯给我申报工伤。
我咨询得知,劳动者可以自行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问题是,这也需要提供劳动关系的证明。
我与公司当初签了一份简单的用工协议,而且只有一份,目前应该在公司处。
此外,考勤表也在公司处,而发工资是没有工资条的。
请问律师,我应该如何提供与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谢先生
上海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谢先生的确可以自行提出劳动仲裁,要求认定劳动关系。
除了考勤卡、工资条等相关的证据外,还可以通过其他证据证明,比如:医院治疗单据上用人单位的签字、工具箱的钥匙、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进出用人单位的门卡、饭卡、工作服、暂住证、评定员工等级证明、表彰或处罚决定、工作时的照片、同事证人证言、缴纳社保记录等。
建议谢先生多考虑一下与工作有关的材料,找到对自己有利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