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知识产权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

上海高院与同济大学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2018年04月23日 A04 :法治综合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上海法治报 2018年04月23日

  □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高远

  本报讯 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实施十周年之际,4月2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与同济大学共同举行《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 《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上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刘晓云,同济大学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志华出席仪式并致辞,上海高院副院长张斌、同济大学副校长雷星晖共同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刘晓云在签约仪式上表示,知识产权是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内容,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和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要素。如何实现院校优势互补,促进教学相长,推动知识产权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确保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的充分发挥,是当前人民法院和高等院校共同面临的重大而又紧迫的任务。

  刘晓云对此次院校合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发挥各自优势,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做到资源共享、教学相长、良性互动,共同提高研究法律、适用法律的水平。二是完善培养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人才的综合能力素质。三是搭建合作平台,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