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提供搭车服务,咨询法律风险

2018年05月14日 B02/B03 :我要找律师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上海法治报 2018年05月14日

  我哥年初买了一辆车,现在每天顺路带几个同小区的住户上班,而搭车者每月固定给他一点费用。

  经人提醒,他想要和搭车者签订一份免责协议,约定万一发生交通事故,乘客的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请问律师,这样的协议是否可以免除我哥哥的责任?如果不能,是否有其它可以免责的办法?

  ——陆先生

  上海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陆先生所述的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为陆先生哥哥的做法有着极大的法律风险。

  首先,私车提供收费载客服务,已涉嫌非法营运,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其次,载客过程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面临车上乘客的索赔。不管事先签订了何种形式的免责协议,都有可能被认定无效,而不能真正起到免责的作用。

  最后,由于将私车用于营运载客,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得知情况后可能拒绝理赔。

  总之上述风险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不能认为签了免责协议就可高枕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