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离职,有无经济补偿

2018年05月21日 B02/B03 :我要找律师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上海法治报 2018年05月21日

  我和公司的合同即将到期,公司表示跟我续签3年合同,合同条款一切照旧。我提出要求涨工资,公司不答应,因此我不想再续签合同。

  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我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吴小姐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维持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不属于该法规定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因此,如果公司提出依照原有条件和吴小姐续签劳动,但吴小姐不愿续签,公司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