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房产留给前夫,咨询继承问题

2018年06月04日 B02/B03 :我要找律师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上海法治报 2018年06月04日

  我和前夫离婚时,一套房产过户给了前夫和儿子共有,儿子也随前夫生活。

  前夫几年前再婚,妻子有一个5岁的女儿。

  请问律师,将来如果前夫过世,他的妻子和女儿对这套房产是否有继承权?

  ——刘女士

  上海予一律师事务所李斌律师回复如下:

  如果刘女士的前夫去世时,没有遗留合法有效的遗嘱,则该房屋产权的一半,属于其前夫再婚之前的个人合法财产,这部分财产应由刘女士前夫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

  具体来说,就是由其再婚妻子、再婚后所生女儿(或再婚之后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女)以及刘女士的儿子、前夫的父母共同法定继承该房屋的一半产权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