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实务

房屋遭到查封,咨询执行问题

2018年07月30日 B02/B03 :我要找律师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上海法治报 2018年07月30日

  我起诉某公司获得胜诉,获得了一份生效的判决书,该公司应支付我一笔钱。

  但是,该公司的主要财产——一栋楼房已被另一家法院因另一起案件的执行而查封,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现在执行法官告诉我,他们查询得知由于该栋楼房是被另外的债权人要求查封的,且他们有优先受偿权,因此目前无法执行这处房产。

  请问律师,执行法官的说法是否正确?

  如果真是那样,是否就意味着我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到了?

  ——侯先生

  上海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实践中,执行拍卖一般都是由首封法院申请启动的,但查封在先并不代表就有优先受偿权,办理不动产抵押的才有优先受偿权。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很可能别的债权人基于房屋抵押和后续查封,已经取得优先受偿权,并且可能进入执行程序。

  但即便没有优先受偿权,也不意味着一定拿不到钱,如果优先受偿后仍有剩余,还是可以要求依法执行分配的。

  对于该房屋是否有抵押或者查封等情形,侯先生也可以自己去该房屋所在地的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或者自己联系相关法院了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