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督中办案 在办案中监督

2018年09月11日 A06 :法治社会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上海法治报 2018年09月11日

  □记者 刘海 通讯员 周陈霄

  本报讯 崇明区人民检察院围绕崇明区部分地表水考核断面不达标问题,成立黑臭水体专项督查整治行动专案组,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原则,用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服务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大局。

  此次行动专案组是探索公益诉讼专班新型办案模式的新尝试,成立了由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警察、技术人员组成的专业化办案团队。各部门分工协作,支持、配合生态检察官工作,及时开展调查取证,认真研判案件线索,切实提高办案质效,努力打好水环境保卫战。

  自8月专案组成立以来,崇明检察院已针对崇明水体治理发出检察建议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