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展现自贸区给企业带来的制度红利,去年3月,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启动首届“制度创新十大经典样本企业”评选活动,组委会通过组织推荐和企业自荐两种方式,向全区8万多家企业广泛发动和征集经过严格遴选,最终评选出首届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十大经典样本企业”和六个“制度创新样本企业”。这些企业涵盖了外企、国企和民企,是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服务企业,企业积极参与自贸区建设的最好写照。在上海自贸区挂牌成立5周年之际,本期文萃选刊部分经典样本企业案例,以飨读者。
上海欧莱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概况
欧莱雅集团创立于1909年,总部设在法国巴黎,是世界上最大的化妆品集团公司。欧莱雅于1997年进入中国市场,在上海设立中国总部,并在上海自贸试验区金桥片区设立研发和创新中心。
政策运用
“证照分离”改革实现了政府、企业、消费者的三方共赢。《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中,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化妆品等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除这9类化妆品以外,都是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此前,进口非特化妆品实行准入审批制,产品须先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批后方可进口,流程较长。
受益于上海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红利,欧莱雅作为首批参与“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企业,将进口非特化妆品的准入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5个工作日即可完成备案,大大缩短审批流程,为产品上市节约至少三个月的时间。现在,在上海自贸试验区金桥片区的欧莱雅大楼里,一批夏天当季的化妆品几乎可以与国外同款产品同步上市。
备案制实施后,企业凭《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电子信息凭证》、《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材料接收回执》 等相关资料即可办理报检。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检验检疫部门将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取得该证明后,该批进口化妆品就可进口、上市销售。
改革后,政府实现了进一步简政放权,对化妆品行业和企业来说则进一步释放了自主空间,而对于国内化妆品消费者来说,缩短三个月的时间意味着缩短了一个季节,消费者可以同步体验到国际化妆品商家的最新产品,改革真正实现了政府、企业、消费者的三方共赢。
案例点评
进口非特殊化妆品备案,使得中国的消费者有机会与国外消费者同步享用全球最新产品,必将进一步带动化妆品上游研发及科技创新,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好的产品,同时,备案改革对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落实企业责任,充分地激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贸易便利化,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华领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企业概况
华领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领医药”)成立于2011年,公司专注于“全球首创新药(First-in-Class)”的研发和药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从2011年开始公司研发糖尿病领域的全球首创新药,该药的上市将改写中国在重大慢性疾病领域原创新药研发的历史。
政策运用
当前,我国对国产药品实行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合一的管理模式,只有药品生产企业才可以申请药品注册,取得药品批准文号。一条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线至少需要几亿元人民币的资金来建设,这不是一般研发机构能承担的。因此大部分新药研发机构会在“临门一脚”前,忍痛割爱。这严重制约了药物研发企业的积极性,上海自贸试验区开展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Marketing Authorization Holder,MAH)试点。华领医药是“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MAH)”的试点企业。
MAH试点助力企业成长。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MAH)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华领医药作为药品研发机构,可以成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二是持有人不具备相应生产资质的,可以委托具备资质和能力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批准上市的药品; 三是可变更申请人、持有人及受委托生产企业。华领医药作为一个初创的研发型企业,借助该政策,可以不用自己建设生产线,而通过委托其它药品生产企业来生产自己的产品。为此,激活了企业的创新活力,加快了公司研新产品的上市。直接利好体现在:一是节约了资金,公司可以把有限的资金全部集中到临床研发中,如果自己建厂,需要占用资金1.5亿人民币; 二是节约了时间,如果没有该制度,自己建厂至少需要2年时间。
“先进后报”使企业赢在起跑线上。医药企业在新药研发过程中涉及到前期大量的药物毒理试验、临床前试验,需要用到进口的实验材料,而这些材料很多具有活性周期,如果实验用的进口材料不能及时到位的话,会影响实验进度。“先进后报”制度的推出,将之前的货物入区“串联作业”转为“并联作业”,就通关时间而言,原先一票货物从最初的归类备案到最终提货入区,需要半个月时间,缩减到现在的2-3天,有效支持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发展。
案例点评
作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MAH在上海自贸试验区的试点企业,借助于上海自贸试验区配套的政策创新,包括华领公司在内的整个浦东药物研发和成果转化的创新环境下,有了很大的改善,面向国际化与市场化的生物制药产业链得到了进一步的培育和理顺。
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概况
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财务”)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成立的国有控股中外合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申能集团下属公司,成立于2007年,资产规模近200亿元。申能财务以服务申能集团能源产业为宗旨,积极探索金融创新,是全国经营范围最为齐全的财务公司之一。
政策运用
建立自贸区分账核算单元“申能模式”。2015年6月,申能财务通过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自贸区分账核算单元FTU验收,成为国内首批通过验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之一。申能财务通过自主创新,在系统和制度两方面建立了具有财务公司行业特色的,符合人民银行分账核算和风险审慎管理要求的分账核算“申能模式”,得到监管部门及行业认可与肯定。2015年12月,申能财务操作了首单2亿元的人民币境外借款业务,是财务公司首笔在不提供额外担保的条件下,以自身信用实现的境外融资,其综合资金成本较境内传统企业融资成本低100BP以上。
FTU助力企业拓展新业务。“集中收付”打通境外资金。通过FTU境内外集中收付,将资金用于支持成员单位的能源贸易结算,帮助成员单位大幅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实现自贸区政策红利向实体经济传导。该案例获得“上海金融创新成果”三等奖。推进上海自贸试验区绿色金融债的发行。这将是自贸区内首次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来源均来自区内境外,用于支持新能源和节能减排项目建设。
依托分账核算单元面向境外的跨境借款、自由结算、自由汇兑政策,申能财务打开了一个金融开放的“百宝箱”,实现了境内境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互联互通”。这些探索创新,使申能财务不仅实现了境外低成本资金“引进来”和境内闲置资金“走出去”的集团资金统一管理和灵活调度,更实现了配合集团“走出去”跨境金融服务能力的提升,成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发展总部经济的鲜活案例。
案例点评
该公司积极应用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新政策,不断探索完善企业内部监管机制,成功引入境外较低成本的资金,并以创新的“申能模式”,实现外资的“用管结合”,申能经验也为大型国有企业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走通低成本的跨境融资通道提供了有力的证明,也是企业创新管理制度用好用活外资的先进典范。
上海自贸区国际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概况
上海自贸区国际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作为自贸试验区文化艺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和产业运作平台,统筹自贸区文化板块的各项业务发展创新。运营上海自贸区国际艺术品交易中心,已发展成为上海自贸试验区文化艺术产业示范性服务平台。
政策运用
实现艺术品的保税展示交易。如果有企业想把一幅巴黎的名画卖到上海来,就会碰到一个问题,如何把这幅画展示给潜在的客户?放在保税区里面,客户不方便来看; 出了保税区,就要缴纳6%的关税和17%的增值税。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前,海关已经推出了“保税展示交易”的政策,允许货物在保税状态下到区外指定场所展示交易,但最多只能出区展示半年,半年后必须退回到境外。改革后,艺术品出区展示可根据需求办理多次延期,这样为文化艺术品的巡回展示交易提供了更多时间,受到了文化企业的欢迎。
简化艺术品审批及监管手续。2015年6月,上海海关、上海市文广局共同发布公告,简化艺术品审批和监管手续,促进了贸易便利化,加快了报关速度。原先从确定作品清单到作品入境,在相关证件及手续办理环节至少需要20个工作日,改革后,所需时间缩短至一周以内。这就为交易中心及各类文化艺术机构节省了大量时间,增强了艺术机构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开展业务的信心,丰富了上海自贸试验区文化艺术展览活动,促进了海内外文化交流。
检验检疫“简政放权、分类管理”。原有监管制度下,涉及生物制品的艺术品实际上无法入境。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后,检验检疫部门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分类管理”的办法,对于由低风险国家进口含动植物标本的艺术品的检疫工作,下放到上海自贸试验区,大大的缩减了审批时间,推进了艺术品检验检疫的便利化。在2014春季拍卖中,一件达明赫斯特创作的作品《魔鬼》 含有192只整只蝴蝶,500对蝴蝶翅膀,如按照原来的办法,办理完进境手续需2个月时间,并向国家检验检疫总局备案做濒危物种证明。按此流程,这件艺术品将无法参加竞拍。上海海关、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根据企业需要,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引入风险评估基础上进行分类管理的方式,对风险较低的生物制品艺术品,先入区再检验。进境检验检疫操作流程简单,耗时短,所需材料少,极大提高了进境货物通关时间,仅用一周时间就顺利完成了入境检验检疫手续,最终得以如期参加佳士得2014年春季拍卖。
案例点评
自贸区国际文化投资发展公司作为自贸区文化艺术产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和运作平台,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平台的服务。自贸区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针对文化艺术产品的特性和进出境的实际需要,实施针对性、创新性的贸易便利化举措,为上海自贸试验区国际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松了绑、减了负、提了劲。这一举措取得了多赢的效果,必将对同类企业产生积极的影响,促进自贸区文化艺术产品产业的繁荣发展。
(来源: 《首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 试验区制度创新经典样本企业案例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