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保健品市场发展非常迅速,同时各种曝光、投诉也层出不穷。由于相应的监管力度不够严厉,相关法律法规也有疏漏之处,催生了大量规模不一、品牌繁杂的保健品,甚至还有很多不法分子打着保健品的幌子进行诈骗,针对老年人的诈骗尤其多发。本期“域外之音”介绍国外对保健品市场的法律监管,如何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美国】
保健品广告很“低调”
美国于1994年颁布了《膳食补充品健康与教育法令》,1997年又对此法令中有关膳食补充品标签管理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补充。法规规定,膳食补充剂是一种旨在补充膳食的产品,包含一种或多种膳食原料,如维生素、矿物质、中草药、氨基酸或其它生物活性物质。依照法令,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负责对保健品进行监管。FDA指出,膳食补充剂是一种食品,但如果某种膳食补充剂符合药品的定义,将会作为药品管理。该法案在保护保健品市场健康发展的同时,严禁对保健品进行夸大和虚假的宣传。
根据法令,对于保健品内含有的任何一种新原料,厂商都必须提供相关实验数据,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将对其进行严格的安全性审查,以验证该成分确实安全;原料一经审查通过,任何保健产品均可使用,不必再注册登记。法令还规定,保健食品中包含的成分超出或少于标签上所注明的剂量,含有标签上没有的成分或者细菌、杀虫剂、重金属等有害物质,都被视为“掺假”。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有权对厂商采取惩罚措施,甚至把这类产品清除出市场。
对于保健品的标签,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也有严格的规定。据了解,保健品标签上除了名称、各种原料含量、生产日期、生产商、包装者、销售商的名称和地址等信息外,还必须注明“某某补充品”的字样,这主要是在敬告消费者,不能将保健品作为主餐食品大量或者单独食用。
保健品制造商如想在标签上声明该产品有什么保健功能的话,就一定要同时在标签上声明:该产品不能作为诊断、治疗或者预防任何疾病使用。因为在美国,只有药品才能做出这些关于疾病疗效方面的声明。
美国保健品市场巨大,竞争激烈,但是在电视节目中很少看到保健品广告,一般只有在专门的健康类杂志中才可以看到相关产品广告。即使在广告中,美国保健品生产商也不敢盲目夸大自己的产品效果,相反在措词上显得过于“胆小”。这主要是因为,一旦保健品出现夸大其词的情况,让消费者抓住小辫子,绝对会“吃不了兜着走”。
2007年后,美国对保健品行业的监管有所收紧。保健品制造商要求在15天内向FDA随时报告消费者使用后出现的严重医学反应;2012年,美国卫生部发布报告称,保健品标签上声称的成分及功效往往缺乏科学依据。随后,保健品生产商被要求向FDA注册保健产品,标注产品详细成分。
【瑞士】
850多名“卫生警察”微服暗访
瑞士联邦政府花了相当的财力与精力来建立和完善与国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整套食品安全与监管法规。到目前为止,瑞士已经付诸实施的有关营养保健食品类的法律法规多达十几种,其中包括《食品安全监督法》、《公共卫生服务法》、《食品质量保护法》、《食品和物品法》、《联邦营养保健食品安全检查法》等法律,这些法律法规几乎涵盖了所有食品和营养保健品的质量安全标准与监督程序。
有了细致的法律规范,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食品监管体制并严格执法就成了各级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记者从瑞士联邦政府卫生部了解到,联邦政府与地方州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有着明确分工:联邦政府一级的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立法、信息交流、对有毒原料的监督检测、对新食品的审批等;州政府则主要负责具体的卫生监督执法。
在瑞士各市镇中分布着850多名代表州政府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的“卫生警察”。这些专职人员的主要工作就是负责从市场对营养保健品等进行抽样检查。越是有名的大企业,这些“卫生警察”的抽查就越频繁,因为它们的产品涉及面广,一旦出现问题,后果严重,波及面广。这些“卫生警察”常常深入全国各大超市和零售市场,随时观察销售中的各类食品是否符合规定,货架上是否存有过期的营养保健品,包装说明措词是否过分夸张,是否有消费者进行投诉等。他们有时还将可疑食品送到专门机构进行技术鉴定,如果发现食品存在质量问题,将根据国家法律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判刑。另外,这些微服暗访的“卫生警察”还得到了食品行业协会的全力支持,一旦查出问题食品,食品行业协会将令所属企业全部查封该产品。
【韩国】
总理统一指挥监管
韩国将保健食品称为健康功能食品,是由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负责监管,为确保健康功能食品的安全性、提高产品质量等,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颁布了《健康功能食品相关法律》及其实施令、实施规则,对健康功能食品营业、标准及标识、广告、检验等进行了规定。另外,在韩国,健康功能食品要获得健康功能食品认证,必须符合《健康功能食品法典》的要求,该法典涵盖了健康功能食品的通用标准及规格、各类营养素及功能性原料的标准及规格等。
在韩国,营养保健品属于食品。为提高保健食品的质量,保护公众健康,韩国除了《食品卫生法》有专门条款涉及保健品的卫生安全外,还专门制定《保健食品法》和20多部配套法规,规定所有营养保健品的生产商及进口商必须得到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厅的批准。为确保生产流程及质量标准符合要求,韩国还制定了《食品标准》、《保健品标准》和《优秀保健品制造标准》,对优秀保健品生产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引导企业生产天然优质的营养保健品。
在保健品卫生安全监管方面,由于以前韩国政出多门,常常导致出了事故后无人负责。近年来,韩国调整了食品安全主管机构,成立食品安全政策委员会。该委员会的委员长为总理,委员包括各部门长官、相关领域专家20余人,主要协调各部门业务,以避免因负责部门众多、分工不明导致管理不力和互相扯皮的现象。平时根据出售地点、产品成分等标准,保健品可由农林部、食品药品安全厅管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则由食品安全政策委员会制定和调整应对方案。韩国食品工业协会、保健品工业协会每3年会制定一次食品安全管理基本计划,完善安全标准。
【俄罗斯】
政府“限制”保健品
俄罗斯所有保健品都需要进行国家注册。俄罗斯卫生部负责这些产品的国家注册证书,联邦登记处负责对产品进行登记。
在十几年前,俄罗斯的保健品市场高达一半的比例都是通过黑市或者不受监管的渠道非法销售。为了打击低质量甚至有害保健品,俄罗斯政府重拳出击,通过立法禁止将保健品、膳食补充剂定位为治疗疾病的物质。所有宣传必须标明保健品不是药品,不能治疗,只能辅助使用。生产商声称的任何积极影响必须经过临床验证。俄罗斯所有保健品都需要进行国家注册。俄罗斯卫生部负责上述产品的国家注册证书,联邦登记处负责对产品进行登记,俄罗斯卫生部认证中心是处理文件及开展有关国家注册所有监管程序的分支机构。在确保产品档案完整并且符合要求后,将产品样本交给国家营养研究所进行适当测试。该研究所的结论具有约束力,直接影响到保健品的注册结果。
由于整个产品的注册过程极其漫长,无形中大大增加了新厂商进入保健品市场的难度。外国公司要进入俄罗斯市场,大多只能选择和本土实力雄厚的公司合作。在俄罗斯的一系列强势监管下,民众对于保健品更加不信任。保健品公司在广告、促销和流通方面都受到很大的局限,俄罗斯的保健品市场也相对得到了“净化”。
【日本】
保健食品纳入法制
1991年,日本修改通过了《营养改善法》 (现改称为《健康促进法》),在特定营养食品中的第二大类第四小类中,将功能性食品正式定名为“特定保健用食品”。日本厚生省发布的“卫新第72号文件”将特定保健用食品定义为“凡符合特殊标志说明属于特殊用途的食品,在饮食生活中为达到某种特定保健目的而摄取本品,并有望达到一定保健目的的食品”。
通过实施营养改善法细则,日本将特定保健食品的管理纳入了法制轨道。日本特定保健食品的审批要经过从申请者、保健所、都道府县或政令市或特别区,最后到厚生省并委托特定保健用食品委员会和国立健康营养研究所讨论的程序。
日本食品分为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再分为营养功能食品、特定保健食品和功能标识食品。功能标识食品也声称食品中的特定活性成分的功效,比如桔子中的隐黄素对骨骼健康有益等。与特定保健食品的区别是审批的门槛低,由企业举证消费者厅按照相应规则审核就可。《食品卫生法》和《健康增进法》对保健用食品的申请许可和标示等内容也作了相关规定。
(综合自人民网,环球时报等)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