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周敏
本报讯 近日,静安警方成功侦破一起盗窃案。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嫌疑人张某趁夜潜入实施盗窃,却因行窃过程中将自己手机遗落现场而导致被抓。
去年12月5日上午,刘女士像往常一样到公司上班,可刚到没多久,就有4位同事找来说,放在桌上的电脑不见了。刘女士赶紧报警。静安分局石门二路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清点,4台苹果笔记本电脑被盗,价值4万余元。
经询问得知,12月4日被害人下班后,电脑就放在桌上,可第二天发现,电脑都不翼而飞了。经现场勘查,民警发现刘女士公司进出口的大门并没有被破坏,那小偷是如何进入的呢?
警方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发现5日凌晨1点,当在公司加班的最后一名员工离开后,一身着深色外套的男子进入办公室,试探性地开关了几次办公室的灯,在确定办公室没人后,就开始实施盗窃,将桌上的电脑一扫而空,然后若无其事地乘坐电梯离开。
12月11日,正当警方在紧锣密鼓的开展走访调查时,却发生了一起让人啼笑皆非的事。当天,刘女士再次找到民警,将一部无人认领的手机交给了他。同时,刘女士还猜测这部手机可能是小偷在偷东西时落下的。民警循线追踪,最终确定了嫌疑人的身份。12月13日,在某网吧上网的张某被警方抓获。
经审讯,张某对于盗窃的行为供认不讳。张某交代,他以2600元的价格将所偷电脑卖给了某手机修理店。警方在一手机修理店内查获张某盗窃所得的电脑,同时也将低价收购赃物的吴某控制。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吴某因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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