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结伙共“致富”?

上海首例非法经营“新型卷烟”案宣判刑期6年6个月
上海法治报 2019年01月23日

庭审现场 通讯员 张超 摄

  □法治报记者  季张颖

2017年1月起,杜文鹏和朱晓丽等人逃避海关监控,从日本非法购入在我国境内未获销售许可的万宝路等品牌新型不燃烧卷烟及烟具,通过淘宝网、QQ、微信等方式非法销售牟利。该案也是上海市首例非法经营新型不燃烧电子烟的案件。昨天,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开庭作出一审判决,杜文鹏等人因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至缓刑不等。

非法购入网络加价售卖

2017年6月以来,某公安分局经侦部门在梳理涉烟案件线索过程中发现,近期市面上出现部分某著名品牌新型卷烟——不需点燃,辅以电子烟具加热即可吸食,且数量较大。这一新型卷烟通过网络销售,呈现快速蔓延态势。

经过周密调查,警方很快掌握了该团伙的组织架构。由骨干成员杜文鹏和朱晓丽组织指挥,自2017年初起,杜文鹏及其妻弟朱伟赴日本,以每条270-340元不等的价格采购部分著名品牌的新型卷烟,直接寄递买家,或通过随身夹带、国际物流等方式带入国内后,由其妻妹朱玲负责整理入库,并向上海、广州、南京、无锡等地的下家通过淘宝网店、微信等方式加价对外销售。

2018年1月,公安机关从杜文鹏及其同伙处查获IQOS卷烟共计2000余条。检察机关查明,截至案发时,该团伙共计对外销售烟弹价值金额600余万元。

家族成员“各司其职”

去年12月中旬,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徐汇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对于非法经营销售卷烟的性质,面对公诉人讯问,杜文鹏声称,最初看到淘宝在售,以为都是可以卖的,就把带回来的烟弹挂在了淘宝上。后来被淘宝下架并扣了评分,才意识到烟弹不能在网上销售。但对于因何原因被禁止销售,杜文鹏称自己并不知道。

庭审中,朱晓丽面对审判几度抽噎。她辩称,对于未经许可经营销售新型卷烟是否违法起初并不知道,直至警察上门才意识到。

而家中弟妹遭到牵连,朱晓丽对此也是万分懊悔。“当时我有身孕,所以弟弟就来上海负责帮我打包发货,妹妹住在义乌,我有些烟弹就放在她那里,她也是负责帮我打包发货的”。

据几人在庭上供述,实际操作中,家族成员虽为“帮忙”,但杜文鹏也以月薪的方式给与弟妹一定“补贴”。

法院认定构成非法经营罪

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目前我国境内还没有企业生产电子烟,且由于我国实行烟草专卖制度,目前电子烟也未进入我国烟草专卖范围,市场上的电子烟均为非正规渠道流入境内,通过网络、微商等非正规渠道销售。本案中,杜文鹏等人显然没有进口烟草专卖品的资格,也都没有烟草零售许可证,不具备在我国经营销售卷烟等烟草专卖品的资格。根据法律规定,非法经营销售卷烟金额达到五万元,即属于“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

徐汇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杜文鹏等人结伙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专营、专卖的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且系共同犯罪,应予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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