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主要工作
地方立法取得新成果
◆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
规划安排项目123件,初步形成支撑本市新时代发展的法规架构。
◆推进改革开放领域立法进程
开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修法调研。开展本市科创中心建设立法调研。分两批修改14件涉及行政审批规定的法规,支持“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
◆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立法
《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已提交本次代表大会审议。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组织开展环保法规清理,一揽子打包修改《水产养殖保护规定》等4件法规。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立法
制定《社会救助条例》。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审议《优秀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保护条例》。
◆完善民生领域法规制度
修改《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制定《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修订《职业教育条例》。
重大事项
◆听取和讨论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组织广大代表深入进博会现场调研。组织《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会同苏浙皖人大同步作出《关于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决定》
与苏浙皖人大常委会签署《深化长三角地区人大工作协作的协议》和《深化长三角地区立法工作协同的协议》。
◆听取市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方案有关情况的报告
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加强对“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的监督
聚焦“五个中心”和“四大品牌”建设,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问卷调查,形成调研主报告和8份分报告。
◆加强对“老小旧远”等问题的监督
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执法检查。开展0-3岁婴幼儿托育工作专项监督。开展《市民体育健身条例》执法检查。开展“十三五”住房建设专项规划监督调研。
◆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全方位监督
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开展《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执法检查。
◆加强对国有资产和财政预决算的监督
首次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建成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系统。
◆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
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法律监督情况的报告。听取本市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情况通报。
代表履职
◆密切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两次组团带主题进社区,召开座谈会。支持170多个街镇设立“代表之家”,组建“代表微信群”“宣传直通车”等。
◆提高代表议案办理和代表建议督办实效有关公共数据安全应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14件议案涉及的相关工作正在研究解决中。和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联合督办,举办6场督办会。
■2019年工作安排
突出履职重点
◆聚焦“三项新的重大任务”
修改自贸试验区条例,制定科创中心建设条例,听取政府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建设情况的报告。
◆聚焦优化营商环境
制定或修改会展业条例等。加快本市外商投资条例、专利保护条例的立法修法调研。开展社会信用体系条例执法检查,对营商环境司法保障、“巩固提升实体经济能级50条”和“提升民营经济活力27条”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听取政府关于推进“一网通办”、转变政府职能情况的报告。
◆聚焦民生关切
制定或修改家政服务业发展条例、志愿服务条例、优秀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保护条例等。对旧区改造工作、社区养老工作开展专项监督。对本市小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聚焦生态环境保护
推进长江口中华鲟保护立法工作。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水环境治理、乡村生态宜居等开展专项监督。
落实改革举措
◆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
◆完善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工作制度
◆加大对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
◆围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实施、检察院公益诉讼等开展专题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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