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目标
●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有更高的站位
●在服务保障改革发展大局上有更大的作为
●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有更高的标准
●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上有更大的突破
●在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上有更大的成效
●在提高队伍建设质量和水平上有更严的要求
●全力提升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检察能级
●努力实现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全面构建权责统一、规范有序的检察权运行体系
●锲而不舍狠抓检察队伍建设
2018回眸
全市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9.8万件,审结79.4万件,同期结案率为99.5%。92.9%的案件经一审即息诉,经二审后的息诉率为98.9%。入选最高法院公报案例8件,占全国入选数的30.8%,审判质量效率位居全国前列。市高院被评为全国“解决执行难样板法院”。
严格公正司法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
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8万件。依法审理“杀妻藏尸案”等严重暴力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审结涉恶势力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等案件46件171人。依法惩治“套路贷”犯罪,共审结32件111人。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75件,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80件,对246人判处刑罚。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启动证据收集合法性调查程序24次,排除非法证据8件。落实疑罪从无原则,对6名被告人宣告无
罪(其中公诉案件3人),裁定准予
检察机关撤回起诉10件。
●积极推动依法行政
审结一审行政案件5992件,判决行政机关败诉23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167人次。成立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
司法保障上海工作大局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
审结一审商事案件18万件,审理涉自贸区案件4.4万件。围绕“五个中心”建设,打响“四大品牌”,出台司法服务保障专项意见。举办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司法协作工作会议。坚决落实中央关于涉军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的决策部署,妥善化解矛盾纠纷391件。
●服务对外开放新格局
审理各类涉外民商事案件3332件,办理国际司法协助案件380件。
●服务保障进口博览会
在青浦区法院成立西虹桥(进口博览会)人民法庭,进口博览会所涉纠纷全部依法及时解决。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出台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40条意见,审理企业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497件。根据世界银行《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上海“执行合同”评估指标得分居全球城市前列。上海法院在时间、成本、司法程序质量指数等方面均好于经合组织高收入经济体司法平均水平。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依法严惩“中晋”“大大宝”等一批重大金融案件,审理安邦保险吴小晖集资诈骗等一批重大金融案件。
●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1万件,入选最高法院评选的年度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数量位居全国前列。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上海首例未注册驰名商标侵权案———法国拉菲酒庄商标权纠纷案。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若干意见》。
践行司法为民
●依法保障民生权益
审结一审民事案件34.7万件,加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力度,针对家庭暴力签发人身保护令38件,依法审理“携程亲子园虐童案”,对8名被告人判处刑罚并适用从业禁止。
●推进诉讼服务一体化建设
智能平台全年提供诉讼服务82.1万次,全年网上立案9.5万件。
●深化“阳光司法、透明法院”建设
通过网站、短信、微信等推送案件信息148.9万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上网81.1万篇。
全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
●执行质效走在全国法院前列
全年共执结案件12.6万件,同期结案率100.3%,法定期限内结案率、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平均用时等关键指标均位居全国法院第一,上海高院被确定为全国“解决执行难样板法院”。
●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5万例,限制出境2455人次,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14.1万人次,限制购买不动产455人次,司法拘留1330人,追究拒执犯罪38人,3.3万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履行义务。
●推进执行机制建设
被执行人财产网络查控机制已覆盖房产、存款、车辆、证券等9大类财产信息。全年网络拍卖成交2266件,成交额145.7亿元,溢价率83.9%。
全面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各项改革任务顺利推进
根据中央《关于上海市开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框架意见》和市委分工方案,市高院将改革任务细化分解为8大类72条136项。取得阶段性成效,充分发挥改革“领头雁”作用。
●构建规范有序的审判监督管理体系
进一步规范院庭长职责权限,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
●构建公正高效的审判机构职能体系
设立全国首家金融法院上海金融法院,全市基层法院内设机构减幅33.9%,推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4家基层法院集中审理全市一审行政案件。
●强化改革系统集成
开展认罪认罚从宽试点,推进繁简分流改革,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
●强化对司法改革的科技支撑
打造一流法院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
持续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
●深入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抓好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
自觉接受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聚焦国家战略实施
●护航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在国家会展中心设置专门办案组、派驻专办检察官,高效稳妥办理涉进博会犯罪案件。
●助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在全国率先办结国家有关部门督办的4起案件。与苏浙皖检察机关建立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
●保障自贸区和科创中心建设
办理上海自贸区首例侵犯商业秘密案。“卿林侵犯著作权案”获评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8项措施。市检察院获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颁发的“权利义务告知先行者、检务公开透明探路人”奖。
●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善林”“旌逸”案。依法办理吴小晖集资诈骗等重大案。“朱炜明操纵证券市场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发布年度上海金融检察白皮书。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聚焦“四大指数”,落实20条具体举措。
推进平安法治上海建设
全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7916人,提起公诉27543件38287人。
●守卫城市安全
办理“杀妻藏尸案”等社会影响较大案件。
●维护民生民利
从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对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两类刑事案件集中管辖。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严惩“套路贷”、非法“现金贷”等背后的涉黑涉恶犯罪。
●深化特殊人群司法保护
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6·28”持刀杀害小学生案、携程亲子园虐童案提起公诉。对126名高危未成年人进行保护处分,对406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观护考察。全市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均担任中学法治副校长。在全国率先建立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
●强化立案监督
监督纠正7年前交通肇事未立案等一批典型案件。有效监督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案件。
●强化侦查监督
不批准逮捕7874人,不起诉1221人;纠正侦查机关漏捕977人、漏诉642人。提前介入重大案件1242件。对侦查违法行为制发各类监督意见1192件,排除非法证据65件。
●强化审判监督
●强化执行监督
成立沪东、沪西地区检察院。试点监狱巡回检察改革。
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全年共受理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176件,办结1871件。
●加强民事裁判监督
●加强行政裁判监督
就研究生招考中作弊考生未被处罚的情况制发检察建议。
●加强审判程序违法监督
●加强民事行政执行监督
●加强虚假诉讼监督
全面开展公益诉讼
全年共立案281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或发布公告130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15件。
●守护碧水蓝天净土
首创生态检察官派驻河长制办公室制度。
●守卫食品药品安全
办理问题牛肉、有害减肥食品等公益诉讼案件66件,关注校园餐饮安全、疫苗安全等社会热点,开展问询监督、联合检查。
●打造公益保护上海品牌
办理破坏优秀历史建筑等公益诉讼案件。针对手机应用程序侵犯公民个人隐私,开展公益保护调研。就网络游戏运营商未尽社会责任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
支持配合监察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圆满完成转隶任务
●加强办案有序衔接
●完善检察办案机制在全市各级检察院设立21个职务犯罪检察官办案组。
●依法惩治职务犯罪
全年共对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158件199人。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案件59件60人,刑事拘留5人,决定逮捕32人,提起公诉47件48人。对福建省原省长苏树林等5名局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检察机关承担的126项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
●推进内设机构改革
●优化案件办理模式
全面实行“捕诉一体”。首创全流程、立体化刑事诉讼监督模式。全面实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繁简分流办案机制。
●健全新型办案监管机制
●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
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将跨江苏、安徽、河南三省的水域污染案件交市检察院第三分院(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及下辖的铁路检察院办理。
●提升现代科技应用水平
从严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
施净岚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2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一等功。
●狠抓基层基础建设
打造上海检察“品牌矩阵”,宝山区检察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长宁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
自觉接受监督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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