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混乱,车位归谁所有

上海法治报 2019年02月18日

  我们小区是多层的商品房,开发商在两栋楼之间的空地上两边各划出一些位置作停车位,中间余下的部分作为通道。

购房合同上没有提到停车位的权属问题,这些车位平时都由物业公司安排出租及临时停放,但物业公司并没有妥善管理,很多小区外的车辆将这里当作了停车场。

请问律师,这些停车位是否有产权?产权应归谁所有?——赵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在实践中,车位的权利状况通常有三种情况。

一是可以取得产权登记的车位,一般是地下车库的车位,业主向开发商购买车位后可以取得产权登记。

二是产权属于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的区域,设置车位后出售或出租给业主,此时业主可取得专有的使用权。

三是利用小区公共区域设置的车位,原则上来说物业公司无权将车位出售或者出租给特定业主,小区业主享有平等的使用权。

赵先生所询问的车位似乎应属于第三种情况,这些“车位”本身是没有产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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