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夫妇对“田螺姑娘”下手

警方破获一起禁渔期内非法捕捞田螺案
上海法治报 2019年04月01日

  □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崇明一对夫妇在崇明区内陆水域禁渔期非法捕捞田螺达20公斤。近日,崇明警方破获一起禁渔期内非法捕捞田螺案。

3月21日上午,横沙派出所接群众举报,有人在辖区新永路南侧河道内非法捕捞田螺。民警联合渔政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并当场抓获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嫌疑人杜某和何某。

原来,犯罪嫌疑人杜某和何某为夫妻,受利益驱使、抱着侥幸心理,企图通过捕捞销售田螺增加收入,两人一起于案发当日,使用趟网、橡皮轮胎及下水橡皮裤等工具,在河内进行非法捕捞田螺作业,截至案发,共计非法捕捞田螺20公斤。

根据规定,渔业执法部门没收了犯罪嫌疑人杜某、何某的所有作案渔具,对他们捕获的田螺悉数放生,并处以行政罚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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