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以“刑侦803处长”身份自居,上海一70后男子收受他人百万钱款,许诺帮忙疏通刑事立案。近日,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徐汇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徐汇检察院指控,2017年6月,被害人王某为用刑事立案手段拖延解决民事纠纷,通过陈某结识“刑侦803处长”赵某。经多次商议,双方约定王某支付给赵某100万元用于刑事立案的疏通,由中间人竺某收取该笔款项后转给赵某。7月13日,王某转账100万元给竺某,竺某转账90万元给赵某,赵某后以各种理由搪塞王某。去年1月24日下午,赵某在徐汇区一家酒店内被民警抓获,并在本案刑事立案前后分别退赔王某10万元,到案后基本供述了罪行。
公诉机关认定赵某的行为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赵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对赵某判处11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庭审中,赵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及认定的罪名无异议。辩护人认为,赵某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建议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钱款9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处罚。赵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赵某已退赔部分赃款,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赵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决赵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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