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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报记者 季张颖
两个原本就旧怨累累的老邻居,因为一桩装修扰民问题又起新纷争,最终在“新仇旧怨”的驱使下,爆发肢体冲突,因为就事后赔偿事宜难以达成一致,动手一方被处以治安行政拘留10天。近日,徐汇区司法局华泾镇司法所与徐汇区拘留所展开“拘调联动”,调解员两边做工作,通过“情感牌”促成了赔偿达成一致,也就此化解了邻里之间多年的纠葛。
【案情】
邻里矛盾引发“全武行”打人一方被拘10天
一个初春的早晨,外面淅沥沥的春雨下个不停,华泾镇调解室内的电话铃声也响个不停。调解员罗艳红拿起听筒,电话那头是徐汇区拘留所王警官,他要求调解员参与一起邻里纠纷的化解。罗艳红放下电话就出发去拘留所。
原来,去年年底,当事人陈阿姨家中装修房屋,由于噪音太大,引起邻居杨阿姨的反感,一来二去双方纠纷不断加剧。再加上两家人家原先就有一些积怨,陈阿姨就此认定杨阿姨是故意挑衅,于是不予理睬,依然按照进度装修。当杨阿姨再次上门告诫时,本就心生不满的陈阿姨瞬间情绪爆发,随手抄起地上的木板将杨阿姨右手打伤。后因赔偿事宜一直没能达成一致,调解中陈阿姨行为过激,被行政拘留10天。
在拘留所的联调工作室内,当事人陈阿姨的儿子小王面对调解员和拘留所的工作人员潸然泪下,了解后得知小王平日里工作忙,长期在外奔波,因此与母亲的感情疏远。这次母亲被拘留,让儿子小王十分内疚,自责没有照顾好母亲。在安抚了小王的情绪后,调解员就赔偿问题展开调解。
【调解】
调解员两头做工作打“情感牌”化解纠葛
调解中,小王向调解员抱怨,杨阿姨一开价就是1万元,没有依据,自己和母亲无法承受。并且在纷争中,母亲也受了伤,只是没有及时去验伤和司法鉴定,而且还被拘留了10天。既要拘留,又要赔钱,小王不停为母亲叫屈。
面对小王的情绪,调解员表示理解,在安抚了小王之后,调解员罗艳红告知小王民事赔偿和治安行政拘留并不冲突。小王这才真正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表示会配合调解员一起化解此次纠纷,同时还提出与其母亲通话的要求。
调解员与拘留所沟通后表示同意,在听到母亲的声音后,小王的心也放下了,对于赔偿也表示了认可。罗艳红随即赶回司法所,与杨阿姨取得联系。
在电话中,调解员将陈阿姨的现状一一告知杨阿姨,对于陈阿姨一时冲动的代价表示惋惜。杨阿姨称对方恶语相向已多年,其间缘由多是一些莫名的起因。
杨阿姨表示,自己以前从不与她正面冲突。虽然事情已过几月,但手上的伤还没有恢复。当调解员提到陈阿姨已过退休年龄,还要受拘留之苦时,杨阿姨的口气有所松动,调解员趁热打铁,终于让杨阿姨接受了医药费赔偿。
约定的当天,调解员罗艳红早早地候在拘留所门口,此时当事人双方也依约赶来。按照原本的承诺签字并现场支付赔偿款。
杨阿姨看到多年邻居陈阿姨憔悴的表情和消瘦的脸庞时不禁动容,上前握住对方的双手,语重心长地说:“远亲不如近邻,以后有什么困难尽管来找我,儿子不在,邻居在。”短短一句话,让在场的
人们感动不已。
【点评】
调解适时介入有效节约司法资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本案最终以调解的方式圆满解决:陈阿姨赔偿杨阿姨医疗费3000元整。轻伤害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发生时,调解适时介入,定纷止争,减少当事人讼累,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又能春风化雨,使积怨已久的邻里关系得以恢复,维护了社区和谐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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