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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遭受欺骗,如何要求退费

上海法治报 2019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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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受到误导和欺骗的情况下,加盟了一家连锁便利店,交了近5万元,加盟合同中备注“可以转让合同”。

后来我发现该加盟商有欺骗行为,希望将合同转让掉,退还我加盟费用,他们也答应处理。

然而现在已经过去一年了,他们至今没有处理此事,只是一拖再拖寻找各种借口。

请问律师,碰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微信网友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朱静亮律师回复如下:

对于您的问题,我认为有如下点需要注意:

首先是合同的转让及相关法律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因此,您这么操作是法律允许的。

不过,虽然合同中约定了“可以转让”,但是对于加盟费如何退还,您未表述清楚。

笔者在类似咨询中,曾看过双方的加盟合同,其中约定可以转让合同,但同时约定要扣除一部分加盟费。

也就是说,您是否能取回全额的加盟费,是要看合同具体约定的,对此建议您再看一下转让合同条款中是否附加了其他条件,以便确定您向对方主张返还加盟费的范围。

其次是时效问题。

对于对方一直拖,我认为还可能存在诉讼时效问题。

根据《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也就是说,您这个案子,如果对方长期不退款超过三年的话,您将无法要求法院判决对方退款,这样您就处于相当被动的地位。

当然您也提到,作为权利人,您一直在向对方提出转让合同并退费的要求,只是对方一直在拖,因此该情况可以作为时效重新计算的理由。

但是,您一定要保留相应的证据,如果您仅是通过口头或电话方式向对方催款且未保留证据的话,可能较难被法院采信。

建议您可以通过电话录音或者EMS寄送邮件的方式,向对方主张权利,并保留录音及EMS寄送的底单,作为时效中断的证据。

最后,建议您尽快起诉,要求法院判令对方退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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