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上海法治报 2019年04月29日

  被诉要求离婚,财产如何处理

我和妻子感情不和,实际已经分居。最近我收到法院的传票,原来妻子已经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了。我看她的诉状十分简单,主要就是要求离婚,并没有具体提出分割财产的要求。

请问律师,如果法院判决,是否会对夫妻财产也一并作出处理?——关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除了将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离婚的判决标准之外,一般也会对夫妻的共有财产予以处理,而关先生也可以要求法院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处理。

此外,在法院判决之前,双方也可以就离婚和财产分配等问题达成协议。

婚后卖房所得,是否共同财产

于某婚前购买了一套房子,房款也在婚前陆续付清了。在结婚6年时,于某将这处房子卖出,不久于某和妻子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但对于这笔卖房款的归属,双方产生了争议。

妻子认为,这笔收入是婚后取得的,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而于某则认为,这处房子是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即使婚后卖出,房款也应作为其个人财产。

请问律师,于某和妻子的观点孰是孰非?这笔钱究竟应如何认定和分割?  ——许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于某的观点是正确的,而其妻子的认识是错误的。

因为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于某个人,且是婚前购买,所以该房产系于某婚前个人财产。

虽然于某在结婚6年之后,将该房产出售,但这只是于某的个人财产由房产转换成了现金,并不能改变该笔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即属于于某的婚前个人财产。

因此,于某出卖该房产的收入,应视为于某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并不参与分割。

母亲自书遗嘱,是否具有效力

我父亲早年过世,母亲独自一人在老家生活,我和一个弟弟一个妹妹都在外地工作。

最近母亲告诉我,她已经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并且签名摁了手印,想要交给我保管,并且将来她百年以后,由我主持继承的事。

请问律师,这样的遗嘱是否有效?我能否替她保管遗嘱?——肖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必须注意的是,自书遗嘱的内容都不能用打印、复印的方式书写,而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笔签名,注明具体日期。

该自书遗嘱只需要妥善保存即可,法律没有规定必须由谁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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