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买机票有人能帮忙?

律师:可能涉嫌多个罪名
上海法治报 2019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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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每有引人关注的社会事件、法律问题发生,律师往往能在第一时间给出提示、提供服务。我们为读者采集律师对这些身边事的法律解析,让您不用出家门就可享受“律师服务”。

据《北京晚报》报道,旨在限制法院被执行人高消费的“限高令”出台以来,一直深受好评。众所周知,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大伙儿口中的“老赖”是被限制不能乘坐飞机出行的。近日记者却发现有人打着“为失信人员购买机票”的旗号,在网络上大肆宣传,称其平台可以通过技术手段,避免失信人员在购票、安检时被拦截。

律师指出,此类人员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经营罪以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网站

号称购票从不失败

这些招揽失信人员买机票的资讯并不隐蔽。以“失信人”和“机票”为关键词进行搜索,记者在搜索引擎的前几页就发现了五个不同的宣传网站。在这些网站中,记者还搜集到了多个微信号、手机号。

部分代买票的宣传平台还注明了购票手段,宣称自家是“通过开发出票系统,在中航信系统建立prn,避免订票、安检被拦截”。中航信,即失信人购机票拦截系统的开发者。

同时记者也发现,在百度贴吧中,有不少招揽购票生意的“黄牛”频繁发帖。帖子下面有疑似失信人员的网友咨询,“怎样才能买到机票?”

这些平台真的能通过技术手段为“老赖”买到机票,并帮助他们顺利登机吗?记者以失信人亲属的身份联系了上述网站的微信客服。

其中一位“黄牛”告诉记者,只要提供姓名、身份证号,他们就可以帮失信人买票,但是要在官网机票价格的基础上另外加收400元手续费和50元的机场建设费。当记者表示有些不放心时,该“黄牛”称目前没有失败记录。他还承诺如果无法登机:“全额退款,赔来回路费。”

记者又咨询了另外一名“黄牛”,这名“黄牛”向记者表示,他们还可以帮忙购买高铁票,只不过高铁票需要使用护照预订。机票收取300元服务费,高铁票收取150元服务费。并且,除了春秋航空外的航空公司机票均可以预订。

当记者告知该“黄牛”其价格比别家便宜时,他“贴心”地告诉记者:“开价400的不是骗子,骗子一般都开价200。你找谁订都可以,没事。”

体验

转款后拿到电子登机牌

记者使用法院公开的一名失信人员的个人信息向“黄牛”购买了一张机票。相比起携程网站上的价格,记者多支付了400余元。

之后,记者也尝试用上述失信人员的身份信息自行在携程手机客户端上买机票。不过在提交订单时,客户端上随即弹出了  “乘客××为失信被执行人,暂时无法预订机票,请为该乘机人选择其他出行方式”的提示。

但向这名“黄牛”微信转款5分钟后,记者的手机上便收到一条显示购票成功的短信,短信开头还标明发自“航旅”。同时,“黄牛”也将票号等详细购票信息提供给了记者,并称:“起飞前一天晚上我会发给你电子登机牌,乘机当天用电子登机牌直接通过安检或者办理托运即可。”

登机时间前一晚11时许,“黄牛”向记者发来了中航信手机客户端“航旅纵横”的电子登机牌链接,航班号、乘机人信息与记者提供的完全一致。即便如此,由于记者无法亲身验证是否能够通过安检。

取得了登机牌后,“老赖”是否有可能在机场安检时被拦截,目前尚不得而知。

律师

涉嫌触犯多项罪名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委员会副主任彭逸轩认为,此类人员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经营罪以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彭逸轩律师对记者表示:“如果他们修改、篡改了民航系统当中的数据,可能会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如果长期以此为业的话,实际上是经营了一种不被法律允许的生意,可能就会构成非法经营罪;帮助失信人去不履行判决和裁定,其实也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

彭律师认为,长期从事国家禁止交易的行业,就会涉嫌非法经营。在一名“黄牛”的朋友圈里,记者看到了其和客户之间的交易记录,不少机票的单笔价格就已经高达数千元。

如果这些号称可以帮助失信人员买票的人实际上并没有这样的能力,只是谎称自己可以买票并以此牟利呢?对此彭律师表示,这种情况涉嫌诈骗罪。

对“老赖”来说,找人代买票乘机,同样也是违法的。“机票也好,坐高铁也好,相对其他交通方式都是费用比较高一点的。‘老赖’如果采取这样的高消费,说明他可能是有能力执行而不执行,这就已经违反法律规定了。”彭律师说。  (徐慧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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