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黄丹
本报讯 昨天,上海海事大学与上海海事法院深化合作共建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上海海事法院举行,上海海事大学校长黄有方和上海海事法院院长汪彤分别代表两家单位签署协议,这标志着两家单位在学术交流、业务培训、人才培养等领域的合作进一步加强。
根据协议内容,双方将继续深化法学教育研究与司法实务工作的交流合作,发挥各自在海商法律研究及人才培养方面的资源优势,共同搭建海事海商法律理论研究平台,共同打造高素质、复合型航运法律人才实践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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