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步群群主被指性骚扰女群友

朋友圈发布调解协议书引发名誉侵权之争

上海法治报 2019年04月30日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跑步群群主被指骚扰女群友,并因此与其男友大打出手,经过调解,双方签订了人民调解书。但女群友的男友将该调解书上传至朋友圈,激起该群主的愤怒,以名誉侵权将发布者告上了法院。日前,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

杨扬是一个微信跑步群的群主,通过该群认识了章程和他的女友晓丽,然而,在去年下半年,章程与杨扬就因为性骚扰的纠纷撕破了脸。杨扬说,2018年10月16日,章程捏造事实,无端指责他强奸及敲诈勒索晓丽,并在地铁口伙同他人殴打并当众诽谤自己,引来他人围观,将该视频上传至网络。当晚杨扬和章程都被带至派出所,在派出所调解下,两人签订人民调解意见书,约定章程向杨扬道歉,赔偿医药费2000元。

杨扬说事后章程拒不赔礼道歉,继续传播录像,并将含有自己身份信息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发于朋友圈威胁他,无奈之下他以名誉侵权为由,将章程告上了法庭。杨扬请求判令章程立即删除微信朋友圈恶意中伤他名誉的内容(朋友圈内容系一份人民调解意见书,里面包含了杨扬信息和章程的评论),并向他赔礼道歉;并且承担原告律师费1万元。

但章程认为已对该朋友圈内的人民调解协议书作了马赛克处理,不履行调解书道歉内容,是由于该调解书仅处理了自己打人事件,未处理杨扬性骚扰行为。章程表示,杨扬作为微信跑步群群主,在跑步期间,多次性骚扰跑步群友,他的女友亦遭到了骚扰,为此章程还提供了多名证人佐证杨扬的性骚扰行为。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扬事后未履行人民调解意见书约定道歉义务,并继续在朋友圈内散播意见书内容,该意见书虽经马赛克处理,但章程的身份证号码及居住地址清晰可见,显然该朋友圈侵犯了章程隐私,对此杨扬在主观上存有过错,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法院指出,杨扬并非公众人物,两人经微信跑步群结识,章程所造成的影响范围基本在其个人微信辐射范围,法院认为由章程发布其个人朋友圈声明可基本消除影响。另杨扬主张章程承担其律师费,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章程删除含有杨扬身份信息内容为人民调解意见书的朋友圈;并在其个人微信朋友圈发布声明,向原告浦峻赔礼道歉,声明持续保留三日;驳回杨扬其余之诉讼请求。  (文中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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