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讲“痰”

上海法治报 2019年08月06日

  “痰”:

8月1日,一辆满载井盖的半挂车途经河南固始县时发生侧翻。2日上午,车主宋先生发现,33吨井盖已快被附近村民搬光。8月3日,当地警方回应称,没人在场看护不算哄抢,少量侵占够不上犯罪。此事随后引起网友热议。(8月4日观察者网)

百家讲:

美国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观察总结出有名的“破窗理论”,是对诸多哄抢事件的合理解释。“破窗理论”认为,环境可以对一个人产生强烈的暗示性和诱导性,比如有人打坏了一块窗户玻璃,又没有及时修复,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碎更多的玻璃,在这种氛围中,犯罪就会滋生、蔓延。当货物整整齐齐摆放在车上,一切秩序井然时,一般人不会去抢;而当货物散落,秩序失控时,一旦有“破窗者”试图搬走货物,便会引发更多人加入其中,这就是“破窗效应”。

33吨井盖遭哄抢,警方不能放任“破窗”乱象。哄抢不仅是道德失范,而且还违反了法律,绝对不是“不抢白不抢”。对于公私财产的保护,还是需要公安部门加大惩处力度,绝不能让哄抢者逍遥法外,不管有多少人参与,查处时一个也不能少。其实道理很简单,当抢一个井盖比买一车井盖成本还要高时,就不会再有人去抢了。换言之,一旦提高了哄抢的违法成本,就很少有人再敢为之了。只有依法严惩,才能终结“破窗”乱象。

——汪昌莲

“痰”:

向别人借了钱,后来却拒不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今年初,正准备乘高铁出行的郑某被警方抓获。虽然被捕的第二天,郑某的亲属就帮他还清了欠款,但殊不知他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近日,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郑某也因自己的行为获刑。(8月4日《遵义晚报》)

百家讲:

企业也好,个体也好,不管是借钱,或者是欠薪,欠钱就得还钱。老赖有钱不还,故意转移财产的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将老赖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当老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将寸步难行,不能乘高铁、搭飞机、不能买房修屋、不能旅游度假、不能有高消费、不能担任公司高管等等。

法治社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欠钱不还的老赖就是有孙悟空七十二变的功夫,也逃不过“如来佛”的手掌心——神圣的法律。任何侥幸心理都是要不得的。由此可见只要法律硬起来,铁起来,较真起来,老赖哪里逃!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只有法律认真起来,依照法律办事,发扬“宜将剩勇追穷寇”的精神,不管是什么人,欠钱不还当老赖就要动真格的清欠,那么老赖就是躲到天涯海角,终有一天会是无路可走,“老赖”有钱不还获刑就是一面镜子。

——汪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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