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收养的子女,能否代位继承

上海法治报 2019年09月02日

  我从小被父亲母亲收养,也办理了收养手续。由于父亲过世得早,此后我一直随母亲生活,母亲也再未嫁人。

现在祖父去世,遗产继承时完全不给我和母亲任何财产,也不让我们参与。我听说这种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请问律师,这里的“子女”是否包括像我这样的养子?  ——陆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作为办理了合法有效收养手续的养子,陆先生与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继承权利,依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陆先生完全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他父亲所应得的继承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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