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屡吃“霸王餐” 故意逃单被批捕

上海法治报 2019年11月20日

  □记者  王川  通讯员  金剑轩

本报讯  店内就餐消费后支付钱款,本是件理所应当的事情,可男子彭某某却在金山区多家餐厅、KTV进店消费后,数次以身边没钱、滞后支付等理由逃单,屡吃“霸王餐”。日前,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彭某某批准逮捕。

今年8月,彭某某与朋友到受害人赵先生的店内聚餐,买单时,彭某某表示身上没钱,愿意让店员先加他微信回去再想办法。店员见其满身酒气,怕争执下去激怒对方,只得答应。但直到第二天,彭某某依然没有付款,受害人赵先生选择了报警。

经查,民警发现彭某某曾在多家店铺消费后拒不付款。今年4月,彭某某在另一受害人丁先生经营的火锅店就餐结束后表示身边未带够钱,提出添加服务员微信次日转账,但次日依然不见其付钱。此外,自2018年11月至今年8月,彭某某先后至金山区多家咖啡店、火锅店、KTV等商铺吃喝玩乐后,以身边未带钱、滞后付款等理由拒绝支付消费金额共计4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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