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确立 非公企业工会经费使用差异化管理

上海法治报 2019年12月31日

  □见习记者  张叶荷

本报讯  针对大调研中各级工会普遍反映的《上海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不适应非公企业工会经费支出管理实际的问题,在近日召开的推进非公企业工会改革现场会上,上海市总工会在确立非公企业工会经费使用的方向上实现重大创新突破,印发了《上海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明确在全国率先实行非公企业工会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会的经费使用差异化管理,在坚持“三个必须”和“九不准”的前提下,取消了使用内容和具体标准的限制,并就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财务管理、检查监督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切实提高非公企业工会工作的经费保障水平。《实施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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