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
拒绝居家隔离、集中隔离构成犯罪将追责□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昨天,市公安局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通告。对未按照规定主动登记,在工作人员询问时不如实告知,或者拒绝执行相关检测、居家隔离、集中隔离观察措施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或者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期间,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造谣滋事、谎报疫情扰乱公共秩序、扰乱医疗机构秩序、伤害医护人员、哄抬物价、造假售假、贩卖野生动物、妨害执行职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及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市高院
应对疫情要求 确保法院工作有序推进□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 春节假期后的首个工作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全体班子成员分赴全市法院慰问干警,并检查督落实情况。市高院院长刘晓云指出,完善网上诉讼服务、网上办案流程,补强薄弱环节,提高法院工作信息化水平,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要密切关注并依法审慎稳妥处理好涉疫情案件,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上海市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要求,连日来,上海高院向全市法院下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调整诉讼服务和立案信访接待工作方式等相关补充通知,还制作并下发了《上海法院全体干警疫情防范提示》。
市检察院
戴护目镜办案,案卷集中消毒□记者 夏天
本报讯 春节假期后的首个工作日,严峻的防疫工作当前,市检察院向全市检察干警制发了一份特殊的“检察建议”——办案别忘护目镜,案卷要集中消毒。
市检察院建议,检察官们工作时必须佩戴口罩和护目镜,在办案区、看守所、拘留所等监室内要多通风,避免使用不具备通风条件的办案区;窗口岗位工作人员,要求对工作对象保持1米距离,并实行健康监测。
黄浦区检察院落实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受理中心、律师接待窗口、司法办案场所、驻看守所检察室等重点区域的防护工作,对诉讼案卷以紫外线消毒灯消毒等方式进行集中消毒。检务保障部会同物业管理部门,对公共区域加大消毒频次,特别是对电梯做好不少于每2小时一次的消毒工作。
“戴口罩,重防护,多爬楼,常通风、收结案、每日报……”奉贤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干警编了一段顺口溜,笑对防疫工作。
市司法局
多重防护强机制,不变的司法服务为民□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因为防控新型肺炎疫情,各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带上了口罩,活跃在岗位上。闵行区古美路街道的人民调解员就在开工首日,完成了一个棘手的调解案件。
施某刑满释放后一直住在单位宿舍,户口所在地是20年前其父亲房屋动迁后安置于平阳三村,其从未居住过。近期因其脑中风,无法再承担原有工作,公司帮其办理病退中,无法再提供员工宿舍供其继续居住。司法所调解员与其公司协调,公司允诺春节长假之后可以让其暂时居住在公司员工宿舍。他欲与其哥哥协商住宿等问题,哥哥至今不接电话,上门也是家门紧闭空无一人。年前调解员协调沟通,给施某寻找了合适的宾馆,施某支付了费用居住到2月3号,支付完这笔房费后施某身上就剩几百元了。
因为疫情变化,不早于2月10日上班的通知让事情又有了变数。古美路街道专职调解员高杨来到施某住处,给施某带去口罩等防护用品,希望他能理解公司现在延迟上班的决定。施某最终表示自己花钱续住六天。一个在疫情防控期间可能激化的矛盾被提前化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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