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韩笑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获悉,2月12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扰乱疫情防控管理秩序并致民警受伤的犯罪嫌疑人李某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2月5日21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至闵行区华漕镇纪王解放岛路苏州河桥,发现道路因疫情封锁,遂使用随身携带的工具撬开路障欲强行闯过,被巡查的大联动队员发现并制止,李某仍不配合并拨打110报警。此后,李某拒不配合民警执法,并用身体顶撞民警,致民警摔倒在地,造成右掌、右脚踝挫伤。
2月10日,闵行检察院对该案提前介入,并于次日受理该案审查批捕。2月12日,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构成妨害公务罪,故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批准逮捕。
图为检察官远程提审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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