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防疫不出村 司法上门解纠纷

上海法治报 2020年02月19日

  四川省平武县法院水晶人民法庭地处绵阳市平武县最偏远的地区,2月11日,平武县法院水晶法庭依法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办案的地点并不在法院的审判庭和调解室,而是在当事人的院坝里。

原告周某诉被告张某离婚纠纷一案,原定在平武法院水晶法庭开庭审理,但鉴于当前防疫形势严峻,全县各乡镇、村社都在执行居家隔离政策,当事人无法到法庭参加庭审。承办法官便通过电话与原、被告进行反复沟通,原、被告就纠纷基本达成了一致意见,但在一些细节问题上还存有分歧。由于该案原、被告年龄较大、文化程度偏低,无法运用视频、微信等手段进行开庭或者调解。

承办法官立即向院领导进行了汇报,在征得当事人所在乡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后,驱车50公里经过各村防疫防控点,并严格按照防控点要求进行了消毒、登记、测量体温、防护用品检查后,来到当事人家中,在当事人家中院坝内搭建了临时法庭。

经过办案法官近4个小时的拉锯式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案结事了,赢得了当地村干部和群众的称赞。王睿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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