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印章致重大安全隐患获刑

上海法治报 2020年06月30日

  □记者  夏天  通讯员  林桢淑

本报讯  近日,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五名被告人伪造公司印章案出庭支持公诉,该案是高检院挂牌督办的涉长江经济带发展案件。黄浦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被告人陈某某等5人有期徒刑2年2个月、2年1个月、1年1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至5000元不等。

经查,被告人陈某某等5人以伪造国家海事局印章以及多枚公司印章的方式,共计制作一百余份虚假《船舶载运货物舱单》并出售给船方,帮助船方将从台湾海峡开采的海砂“洗白”运至长江口某段报港卸货,以规避相关部门检查。上述违法海砂若流入市场,冒充河砂用于工程建设,将降低工程耐久性,留下重大安全隐患,社会危害性极大。

另悉,由于上述违法采砂的船舶均隶属相关船务公司,为维护长江经济带发展,保障生态环境稳定,黄浦检察院向三家船务公司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名下船舶落实好审查及监管职责,杜绝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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