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翟梦丽 通讯员 蒋芸芬
本报讯 客户着急用钱临时抵押给自己的电瓶车居然被盗了!车行老板于先生非常着急。然而,当真相浮出水面,谁也想不到,偷车人竟然是客户本人。
今年8月初,沈某被朋友催要钱款。无奈之下,沈某带朋友到自己常去的一家电瓶车店,对老板于先生说自己急用钱,可以将电瓶车抵押给他,拜托于先生先转1000元给他,第二天自己来赎回。于先生同意了,沈某将电瓶车骑至于先生店门口,于先生当场通过微信转给沈某1000元。第二天,沈某并未如约出现,于先生以为他有事耽搁,并未放在心上,车便一直停在店门口。不料,一周后的一个下午,于先生突然发现,电瓶车不见了!
于先生立刻报警。当警方调取监控后发现,偷偷将电瓶车骑走的,正是沈某本人。沈某到案后供认,自己抵押时看到老板将电动车的钥匙放在了电瓶车储物槽内,因而一时糊涂,趁夜过来将电瓶车车骑走。
本案中,根据双方约定,于先生已实际占有涉案电瓶车,沈某未经于先生同意也未还款,将车骑走,其行为应认定为涉嫌盗窃罪。但鉴于沈某的盗窃数额为1000元,刚过起刑点,且已赔偿于先生损失,取得谅解,沈某本人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因此,承办人最终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由公安机关对其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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