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充电、宠物扰民、制造噪音

租客因屡屡扰民被清退 法院判决“恶邻”支付违约金
上海法治报 2020年10月13日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公共区域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饲养的宠物频频扰民、大声喧哗制造噪音……90后女孩妮妮(化名)因为自己的任性行为不但多次与隔壁邻居发生纠纷,还因此被出租方蛋壳公寓以违约为由清退,并扣除了押金和违约金。妮妮不满这个结果,将蛋壳公寓告上了法院。日前,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妮妮的行为确属扰民,公寓管理公司解除合约有理,驳回了妮妮所有诉讼请求。

现年26岁的妮妮从广东来沪工作后,通过蛋壳公寓租住了位于浦东的一处公寓。她在去年11月与蛋壳公寓签订了为期1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还约定,因扰民、卫生状况、邻里关系、分摊生活费用、过度占用公共区域等原因干扰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导致周边邻居、居委会书面投诉或派出所出警协调的,乙方(即妮妮)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100%向甲方(即蛋壳公寓)支付违约金。双方还就其它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

然而,妮妮入住公寓不久,与同住隔壁B室的租客就矛盾不断。双方于2019年12月期间多次沟通无果,消防、物业均曾上门查看消防隐患及协调邻里纠纷,民警2次出警。随后,蛋壳公寓以妮妮违约为由于今年1月解除租赁合同,扣除了押金和违约金后退还了妮妮余款。

被清退出门的妮妮并不服气,于是将蛋壳公寓告上法庭。妮妮表示,房屋租赁合同里并未明确约定室内不准停放电动车,并且按照《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第三条规定,她停放电动车的行为并未违规,并且她并未在室内饲养宠物和与室友打架斗殴。妮妮认为,蛋壳公寓清退自己属于完全违约行为,故应当返还她的押金,并承担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对此,蛋壳公寓则辩称,在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公司多次接到妮妮同住的隔壁B室租客的投诉,包括妮妮在系争房屋的公共区域内停放助动车并给助动车充电、在公共区域大声播放音响、夜晚凌晨使用洗衣机等噪音行为、与室友发生邻里纠纷等扰民行为。尽管蛋壳公寓积极协调,但妮妮未有改变行为,物业、消防部门、派出所多次出面也无果。妮妮扰民的行为违反租赁合同的约定,公司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根据合同约定,因妮妮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应向公司支付月租金100%的违约金,公司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用以抵充违约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结合查明的事实,妮妮租赁系争房屋期间,遭同住的合租室友多次投诉属实,现妮妮入住期间有数次消防、物业、民警出警的记录,足以证明她有违租赁合同关于“因扰民、卫生状况、邻里关系、分摊生活费用、过度占用公共区域等原因干扰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导致周边邻居、居委会书面投诉或派出所出警协调的”的约定,故蛋壳公寓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取月租金100%的违约金。妮妮以被告违约为由要求蛋壳公寓返还押金并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不符合合同约定,法院难以支持。最终法院驳回了妮妮全部诉讼请求。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