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广春
近日,在山东济南,一则“章丘地铁要开始建设了吗,安莉芳路地铁站牌已经到了”的留言和一张运送安莉芳路站地铁站牌的照片在网上传开。此举疑似是为了吸引购房者而私自设立地铁站牌,该项目在售楼处沙盘的区位图上还明显标注了R 4线(济南地铁8号线的工程名称),在宝能城的区位上还标注了“圣井站”。(10月11日央视新闻客户端)
2019年5月,济南市住建局联合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活动的通知》,明确不得利用规划或在建中的学校、地铁作为楼盘卖点宣传,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商河县、平阴县参照通知一并执行。住建局工作人员说,拿地铁学校作为噱头来宣传,炒作成分比较大,也是违规操作。宝能城项目无疑违反了规定。对此,有关部门已经对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并对其进行了处罚。
不过,许多网友对此事仍议论纷纷。原因是,做假地铁站牌忽悠购房者,可以提高房价、加速销售,开发商是最大的受益者。这种有失诚信的促销,涉嫌欺诈,情节恶劣,可对玩套路的开发商究竟实施了怎样的处罚,公众并不清楚。
显然,开发商做假地铁站牌促销,以不存在的事实或不确定的规划,向购房者提供了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违反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存在有利于开发商自身利益却损害购房者权益的情形。这与广告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的要求是不相符的,也是不能容许的。
对开发商的违规行为,有关部门应当实事求是认定,依法处罚得当。认定不准,处罚较重,开发商会觉得非常委屈;认定不准,处罚较轻,涉事开发商不会有触动和痛感,不会吸取教训,纠正违规行为,反而会在今后的商品房宣传销售中肆无忌惮。
对开发商做假地铁站牌,有关部门应当从严查处。不然,其他开发商也因为商品房销售的环境有失公平,仿效或者复制违规开发商的行为。而由于广大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未能得到保障,以为有关部门与开发商“穿一条裤子”,有损法治威严和政府部门形象。
规范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应当丁是丁卯是卯,不能和稀泥。济南假地铁站牌引发争议,是开发商试探、挑衅性行为所引起的。处罚不清不白,达不到预期效果,如果让大众觉得处罚是象征性的,那等于有关部门默认或者纵容开发商的行为。希望有关部门提高认识,增强应对舆论争议的能力,公开处罚做假地铁站牌开发商的结果,并吸取教训,在今后实施行政处罚决定时,不要再犯一带而过的低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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