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痰”:
近日,在安徽淮南,一名司机因车体不整洁被罚款600元,网友表示质疑。对此,潘集区城管局回应称,按照规定执行处罚,被处罚的是一辆重货司机,若带泥上路会影响环境和人。(10月11日澎湃新闻)百家讲:
《淮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车辆载运土方、砂石、煤炭、粉煤灰以及渣土、垃圾、粪便等易流散的物品在市区行驶时,应当采取覆盖或者密封措施,不得扬、撒、泄漏,污染环境。违反规定,未采取覆盖或者密封措施的,责令改正;造成泄漏遗撒污染路面的,责令清除,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司机挨罚有两个前提:一是存在违规行为,且拒不整改;二是造成了“泄漏遗撒污染路面”的后果。如果司机“带泥上路”、拒不改正,且造成了不良后果,被罚并不冤;如果仅仅是 “带泥上路”,并不存在其他问题,城管执法未免有下手过重之嫌。
在聚力“六稳”“六保”的背景下,苛刻对待运输车辆的问题值得警惕。当然,也不能对横冲直撞的“泥头车”听之任之。事实上,提高货车通行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与保护城市环境、保障公共安全并不矛盾,这要求城市管理者树立全局观念,强化平衡统筹意识,提升精细化管理能力,切莫对货车一“限”了之、一“罚”了之。 ——陈广江
“痰”:
近日,一辆小车在深圳龙岗峨溪路等待信号灯时,因未及时给执行任务、持续鸣笛的消防车让出通道,被罚款1000元、记3分。
(10月4日《深圳特区报》)百家讲: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但一些司机的法规意识和生命意识十分淡薄,既不主动让行,还特意占用应急车道,知法犯法。究其根源,就是缺乏“铁律”以及执法难以到位,以致司机们没有形成“铁律认识”,不能长记性,从而导致重蹈覆辙。这就需要各地严格执法,对占用应急车道者依法查处,该扣分的要扣分,该罚款的要罚款。否则,只是给予道德谴责,给消防车等特权车辆让道就难以成为社会共识。
而今,不给消防车让道罚1000元,实则是告诉司机们,不给消防车让道,再不只是口头上批评几句,给予道德谴责,而是给予罚款、扣分,让司机得不偿失。俗话说:水火无情,人命关天,安全重于泰山。一旦发生了火灾最需要消防快速赶到灭火,如果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不给消防车让道,就会阻碍消防车的救援速度,就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更大损失。所以,必须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对挤占消防车道、应急车道,不给消防车、救护车等特权车辆让道者,不仅需要罚款、扣分,造成严重危害和影响的,还可以学学德国,追究其刑事责任。 ——玫昆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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