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无人机禁飞并加强公交临检

市政府发布3项通告加强进博期间安全管理
上海法治报 2020年10月21日

  □记者  夏天

见习记者  翟梦丽

本报讯  第三届进博会即将拉开帷幕,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市政府昨天发布3项通告,加强第三届进博会期间安全检查和安全管理,包括11月1日至12日禁止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停止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营业性射击场等民用枪支使用单位实弹射击训练、经营活动,以及加强公交临检。

根据《关于加强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2020年11月1日0时至2020年11月12日24时期间,在本市禁止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施放,经依法批准用于电视转播、航拍、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飞行表演等活动的除外。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应当按照民用航空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实名登记,并通过本市“智能无人机管理服务系统”进行信息核验、飞行报告等一系列便捷操作;其他“低慢小”航空器拥有者应当主动配合属地公安派出所做好相关信息采集工作。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施放、飞行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应当具备与所使用航空器相符的飞行资质,遵守无线电频段管理等有关规定,并依法预先向空军,以及可能涉及的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或气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展作业。

根据《关于加强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枪支弹药、爆炸、剧毒放射性、易制毒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通告》,11月1日0时至11月12日24时,停止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营业性射击场等民用枪支使用单位实弹射击训练、经营活动,停止影视制作单位道具枪拍摄活动,所有民用枪支弹药入库封存,停止爆破作业单位实施爆破作业项目。

根据《关于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进一步加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安全检查的通告》,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在常态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加强临检抽查。对可疑的人员和物品,应当做到必问、必查,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腐蚀性物品以及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等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进站、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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