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清华大学世界法治论坛线上举办

探究如何依靠法治推动营商环境优化

上海法治报 2020年10月21日

  □记者  徐慧

本报讯  10月16日,第三届清华大学世界法治论坛通过线上会议的形式举办。论坛以“营商环境和法治建设”为主题,通过两个平行会场,围绕“营商环境和民商法的发展”“营商环境和司法的关系”“法律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律教育变革”“营商环境与行政管理”以及“营商环境和跨境投资”等具体议题举行了八个单元的精彩会议。参会的各位学者、专家以本届世界法治论坛为平台,充分研讨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共同探究如何依靠法治推动营商环境的优化、促进经济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圣平教授带来主题为“中国民法典担保物权的功能化与营商环境的优化”的演讲。他详细介绍了新颁布的《民法典》中对于担保物权制度作出的重大改动。

海南大学副校长王崇敏以“创新思想,破除体制弊端——以司法保障制度创新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进行了报告。他指出,今年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元年,法治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市场环境,同时为自由贸易港的建设提供规范和制度保障。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龙卫球就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与营商环境的话题进行了发言。他指出,在此次疫情的影响下,中小企业的资金链非常脆弱,保障营商环境不仅仅是解决市场交易的自由问题,同时也要关注市场交易的公平问题,在中小企业的问题上尤其如此。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孔祥俊表示,高质量的司法对营商环境有独特作用。良好的营商环境需要高效和统一的司法。无论对于经济发展、科技创新还是商业活动,通过司法起到具有预见性的、及时的调解作用至关重要。目前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司法实践,对营商环境的改善起到了积极影响。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钱玉林围绕公司法体系的重构谈了个人看法。钱玉林表示,营商环境对公司法至关重要,公司法是为公司直接服务的工具。从某种意义上讲,营商环境实际上主要是围绕公司来展开的,所以公司的法律制度建设对营商环境也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意义。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方新军以“营商环境以及《民法典》以后形式主义解释方法”为题进行了报告。他指出,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对法律形式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民法典》生效以后,会对营商环境产生很大影响,这是法治化的重要体现。

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叶金强的发言主题为“《民法典》时代司法解释功能的回归”。他指出,司法解释的体制与营商环境评价有密切的关联,并从司法解释的基本概念、司法解释的权源及实况,以及实践当中的司法解释实例等方面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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