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外卖小哥租售伪劣大功率电瓶

上海警方全链条摧毁一生产租售伪劣电动自行车电瓶犯罪团伙
上海法治报 2020年10月28日

  □见习记者  翟梦丽

外卖快递小哥每天都骑着电动自行车在路上飞驰,来不及充电怎么办?上海一家公司开发了一款小程序,可通过小程序下单租赁电瓶,电用完后到就近的店铺换上充满电的电瓶。日前,上海公安机关会同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迅速侦破一起涉及全市9个区20余家电动自行车车行的非法租赁出售超标大功率电动自行车电瓶案,并循线追踪,在安徽打掉一个非法生产组装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电瓶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收缴伪劣电瓶1800余只。这也是上海警方近年来首起全链条摧毁生产租售伪劣电动自行车电瓶犯罪产业链的案件。

线下发展网点

线上租售电瓶

今年10月,徐汇公安分局在工作中发现,有电动自行车车行对外租售自行组装的无贴标、裸包装的大功率电瓶。通过对辖区内两家电动自行车车行的前期侦查,专案组发现这两家车行表面上均进行合规电池的出售租赁和车辆销售维修业务,但如果有客户提出需要大功率电瓶,他们就会推荐客户使用一款微信小程序。

小程序中有“车电租赁”、“电池租售”、“电动车租售”三个菜单界面,详细罗列了可以提供的各种车型、电瓶型号和租金金额,比如一款“60V65A大容量锂电”就标注“租金350元、押金500元、租期30天”。客户进行实名认证后,就可以选择自己需要的电瓶下单支付,再选择离自己最近的小程序合作商铺取到电瓶,等电用完了还可到店更换充满电的电瓶。

根据法律规定,合格的产品外观必须有中文厂名、厂址、许可证号、生产日期等,如有必要时还需要有限定性或提示性说明。特别是电动自行车电瓶这类还应当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然而,这些车行出租的黑色电瓶外壳表面并没有贴标,属于“三无产品”或违法改装翻新的电瓶。

专案组溯源追查这款微信小程序的开发者,很快掌握了一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信息,其实际控制人为王某某。该公司主营电动自行车、电瓶租赁业务,利用自行开发的微信小程序,通过招募全市20余家电动自行车车行作为线下代理,并向快递、外卖骑手等有需求的群体提供二手电瓶车、伪劣电瓶租售服务,从中非法谋取利益。

10月16日,徐汇警方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抓获该公司陈某某、管某某、客服胡某等5名嫌疑人,并在该团伙位于嘉定区的仓库内查获伪劣电瓶共计200余只。当晚,专案组又在本市其他各区抓获该公司线下合作车行负责人12名,先后追缴回收伪劣电瓶600余只。

到案后,王某某交代其于2017年9月成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电瓶车租赁业务。2019年7月,他见外卖小哥每天都有更换电瓶的需求,便先后从各地购置、租赁伪劣电瓶,并委托王某开发微信小程序,线下招募20余家电动自行车车行从事租售伪劣电瓶违法犯罪活动,累计租赁额已达127万余元人民币。

自行组装锂电池组

能够充电放电即可

根据王某某交代,该批伪劣电瓶系从位于安徽的吕某等人处购得。于是,专案组立即马不停蹄地奔赴安徽阜阳开展溯源打击工作。

10月19日,在安徽警方的协助下,专案组将位于阜阳某工业园区内的一伪劣电瓶生产制造窝点一举捣毁,当场抓获吕某、黄某某、李某等7人,缴获伪劣电瓶电芯原料300余个,伪劣成品电瓶900余个。

经查,吕某于今年7月至安徽阜阳租借厂房,进行锂电池组生产,销往上海的每组价格2100元至2600元,主要销售给外卖骑手或像王某某这样的电瓶租赁中介。

据公司生产销售负责人黄某某交代,该厂从事生产人员均为当地临时雇用,未经过专业培训,其组装电瓶所使用的标签上,从未写明电瓶的规格、型号、性能和注意警示内容,从未提供过产品合格证,出厂的标准就是能够充电、放电,能用就行,没有安全检测。而根据法律规定,产品必须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否则不能进入市场销售。

目前,王某某、吕某等2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已被徐汇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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