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众所周知,喝酒不开车,醉酒上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喝酒后在封闭的小区道路驾驶车辆,是否属于醉驾呢?日前,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一起案件回答了这个问题。市民李女士在醉酒后,与丈夫发生纠纷,将丈夫顶在车辆引擎盖上行驶在小区内,引发了险情。
2019年8月1日凌晨4点多,李女士饮酒后驾驶汽车回家。在车辆驶入小区地下车库后,与丈夫林先生发生了争执。七八分钟后,气恼的李女士又启动了汽车,打算从车库驶出。林先生见状,为了阻止妻子离开,只身正面拦挡在车前。但愤怒让李女士失去了理智,于是她仍驾车顶着丈夫前行。林先生只能双手抓住丰田车引擎盖的雨刮器处,被迫随着该车前行而连连后退,险象环生,后乘势将身体趴上车前机舱盖。
尽管情况危急,但李女士仍不顾林先生的安危,继续驾车驶出车库,再沿小区东侧通道由南向北以较快速度行驶至通道北侧尽头处,撞到路边堆放的建筑垃圾停下,最终导致林先生跌地受伤,后经法医学鉴定,林先生构成轻微伤。
此后,两人的争执依旧没有停止,并惊动了小区保安。保安应林先生的要求拨打了“110”报警。民警迅速出警,发现李女士涉嫌酒后驾车将其查获带往公安机关。警方对李女士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03mg/100m l,后又将其带至医院抽血备检。经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鉴定,李女士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0.94mg/m l,达醉酒程度。案发后,林先生对李女士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女士醉酒后在小区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李女士是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李女士自愿认罪认罚,所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真实、合法,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量刑建议得当,法院予以支持。
庭审中,李女士的代理人认为事情的发生是由于双方有纠纷,林先生在其中也有过错。对此,法院认为,案件中李女士与林先生是夫妻,双方存有的矛盾与案件的发生没有直接关联,而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在案发当时林先生实施了侵犯李女士正当权益而足以引发李女士实施犯罪的行为,故辩护人以被害人存在过错为由,要求对李女士从轻处罚的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最终法院认为,李女士醉酒后驾车,并将被害人顶车辆引擎盖上行驶,不仅危害公共安全,还危及他人人身安全,在醉驾类案件中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为恶劣,不能适用缓刑,为此判决李女士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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