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翟梦丽
法治报通讯员 朱文
二楼意外发生火灾,楼上楼下5户人家都遭了殃。几家人的空调、窗户和家具电器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103室更因此导致家中无法居住,提出维修期间要暂住在责任人家中。到底如何进行赔偿,几名当事人来到了居委会。金山区朱泾镇西林调委会耐心劝说,成功调解这起纠纷。
【调解过程】
今年1月14日上午7时左右,朱泾镇某新村203室一居民家中发生火灾,消防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将火扑灭。203室房屋因火灾损毁严重,还导致一人受轻伤,此外,楼上楼下也因此产生了一定的财产损失。上午9时,受伤居民被送往医院救治。经消防部门鉴定,此次起火原因系203室居民的人为过失引发。当天下午,楼上楼下共计6位当事人来到居委会就火灾赔偿事宜提出调解要求。
西林调委会受理此次纠纷之后,迅速开展工作,深入了解详细情况。事发居民楼是一梯三户结构,起火位置在203室,火灾过程中造成201室一台空调、三扇窗被损坏,302室一块窗玻璃破裂,303室一扇窗、两个空调外机和两件外套衣服被损坏,403室一个空调被损坏。而103室则是5户人家中遭受损失最为严重的一家,灭火过程中使用的水造成电器、家具与部分家装被损坏。
由于责任明确,6名当事人在居委会的会议室进行调解时情绪都比较稳定。损失方各自表达了自己的要求,主要问题集中在赔偿方式上,特别是空调外机的损坏,受损方都提出了要实物赔偿。调解过程中,调委会将问题导向于以维修为主,由责任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也得到几位当事人的理解。一番调解下来,现场的主要矛盾还是集中在103室的赔偿问题。由于家中大量积水,家具、寝具大多被浸湿,墙壁也受潮严重存在安全隐患,为此,103室受损方要求责任人在维修完毕前让其暂住在对方家中。此要求听起来符合情理,但责任人家中本身已一片狼藉无法居住,自己也只能去亲戚家借宿,因此无法接纳受损方居住,调解员建议受损方暂时可以去旅馆住宿。103室居民表示会考虑这个建议。
看到受损方的态度都有了一定的松动,调解员趁热打铁地劝导,“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都不愿意看到,但是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你们也私下协商过,就是想解决问题。家里东西因为203室起火受损,对方肯定要负一定责任,因此,我建议大家站在对方的角度想一想,如果是你自己遇到了这种事情,你会怎么想?”经过这么一番调解,103室居民最终作出了让步,很快达成了一致。
对于损坏的空调,受损方自己去找公司维修,维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对于烧坏的窗户和衣物,直接由责任人找人维修和赔偿。至于103室,由当事人自己写明损失,再由责任人一次性赔偿。最后共计赔偿了9000元,由责任人当场通过微信赔付给对方。
【案例点评】
在火灾纠纷之初,有些当事人因为家里受损会表现得情绪比较激动,不太可能以理性的视角去配合和解决问题。调解员首先要稳定受灾居民的思想情绪,做好灾后安抚工作。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调解员就可以运用共情法,表达对受损方的理解,认同受损方的感受,让居民感觉自己被充分理解,从而建立起良好的沟通关系,易于当事双方接受调解员的调解。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