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学安
近日,“1000张人脸照片卖2元”的新闻刷屏,引发人们对人脸信息泄露的担忧。近日,《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审议,修订草案规定,禁止强制业主通过指纹、人脸识别等生物信息方式进入小区。据了解,如果该修订草案通过,将成为我国首个明确对人脸识别进行禁止性规定的地方性法规。(10月31日新华报业网)
人脸识别是基于人的脸部特征信息进行身份识别的一种生物识别技术。不同于身份证号、消费记录等个人隐私信息,人脸数据作为高敏感的生物识别信息,具有唯一性和不可变更性,一般来说将伴随着人的一生,其一旦泄露,则处于不可逆转的状态。
如今,购物刷脸支付、用手机刷脸解锁、进小区刷脸开门、上班刷脸打卡……“刷脸”早已深入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人脸识别的大规模应用,势必是以个人信息安全为代价,很多情况下越便捷的技术,越有可能给用户带来麻烦甚至“灾难”。尤其是这些数据在采集、传输、保存、使用,以及第三方调用过程中,一旦被过度分析、滥用或窃取,将会对个人隐私权等权利构成侵害,给个人隐私造成不可逆的损害,终身置于不确定风险之中。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最让人害怕的就是个人信息的“裸奔”,既然如此,从源头上就应该堵住信息泄露的可能性。无处不在的、不断进步的人脸识别技术,在提供方便的同时,也蚕食着公众的隐私权。个人敏感信息泄露越多,公众的焦虑感就越多,安全感也就越少。从近期人脸识别技术引发的舆情来看,无论是强制刷脸遭质疑,或是技术能力参差不齐,还是更为严重的个人信息泄露问题,都表明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需要完善、严格的制度管理和法规约束。
此次,《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强制业主通过指纹、人脸识别等生物信息方式使用共用设施设备。”无疑是对民意的一种尊重与回应。不言而喻,人脸数据的采集和应用理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在法律和行业规范下采集、使用、存储数据,不能随意滥用,更不能强制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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